山东盐法续增备考
六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卷首有恩锡序,恩锡,正黄旗满洲荫生,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,后官至江苏布政使,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。是书卷一为盛典,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(1808)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。卷二上为优恤九案,卷二下为优恤八案,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,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,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,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,卷五下为盐法条例,卷六为附录。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(1820)至道光八年(1828)间有关案例,可补《清会典》、《清盐法志》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。有清同治刊本。
六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卷首有恩锡序,恩锡,正黄旗满洲荫生,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,后官至江苏布政使,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。是书卷一为盛典,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(1808)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。卷二上为优恤九案,卷二下为优恤八案,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,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,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,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,卷五下为盐法条例,卷六为附录。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(1820)至道光八年(1828)间有关案例,可补《清会典》、《清盐法志》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。有清同治刊本。
五卷。清李撰。李,李昴英之十二世孙。广州府城西北,粤江中有海珠石轮居水上。宽数十丈。潮汐经焉。其圆秀若巨珠。宋宝祐四年,郡人端明殿学士佥枢密院事李昴英,施财创寺于其上,奉佛安僧。请额为海珠慈度寺。额以
三十卷。明何良俊(详见《四友斋丛说》)撰。此书承袭晋人裴启《语林》之名,而体例、门目也完全仿效刘义庆的《世说新语》。搜罗了两汉至元代正史所列,传记所存的士大夫的言谈举止、轶闻琐事,共二千七百余事,精心
一卷。清饶炯(生卒年不详)撰。饶炯字焱之,四川资中人。是书系依六书分析《说文》部首之作。卷首列许氏《说文自序》并节录许氏《后叙》,次为绪言、目次,正文是《说文》部首分析,依六书分类,每类之中又分若干类
五卷,《续集》一卷。附京省次五卷。明卢维祯(约1582年前后在世)撰。卢维祯,字瑞峰,号水竹居士。福建漳浦人。生卒年不详。隆庆二年(1568年)进士。官至户部侍郎。著有《醒后集》。是书为维祯致仕以后所
三卷。傅熊湘(1882-1930)撰。博熊湘生平详见《国文法》条。傅氏曾以文名驰誉湘湖。卒后,由其友人辑遗刊行,即为此文。是文卷一为《湖南图书馆分类目录序》谓“不抉四部,即无以容纳新书,不变通杜威十进
见《孙膑兵法》。
八卷。清顾文彬辑。光绪九年(1883)刻成。所收从唐代智永至明代董其昌。智永《千字文》为董其昌所藏,后归冯伯衡。缺“龙师火帝”以上数行。与薛绍彭西安刻本不同,其书气韵古质,非唐后人笔。古书迹失名者多,
见《南北两宋志传》。
四卷。明宋宏之(约1538前后在世)编,戴鲸增删,张时彻又增删之。宋宏之,仕履未详。戴鲸字时霖,号南苍,鄞县(今属浙江)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年(1523)进士,官至福建布政司参议。本书收录明代宁波之
即《思文大纪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