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明李鼎撰。李鼎,字和仲,浙江山阴人。杭州之西湖,名著天下。自唐朝以来,记载颇众,题咏尤多。此书则其中之一。《西湖小史》武林掌故丛编本,共一卷。分为八类。一时。二地。三墅。四舫。五产。六献。七僧。
一卷。辑佚书,晋干宝撰,清孙堂辑,载于《汉魏二十一家易注》中。干宝字令升,新蔡(今河南新蔡县)人,官至司徒右长史散骑常侍。其事见于《晋书》本传。《经典释文》称,其《易》注凡十卷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有《
二十四回。题心远主人编次,芾斋主人评。心远主人真实姓名不详,尚有小说《十二峰》,已佚。前有雍正丙午(1726)清和下浣溟螺芾斋主人序,可证书成于清雍正年间。序称:“箧中有《醒世恒言二集》,……余不敢秘
①二十四卷。明张德夫修,皇甫汸纂,明张凤翼补辑(艺文志)。张德夫,字子成,江西浮梁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进士,隆庆三年(1569)任长洲县令。皇甫汸,字子循,长洲人。嘉靖八年进士,官吏部郎中左、
一卷。梁何胤(详见《注周易》条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胤有《毛诗隐义》已著录。《梁书本传》载录,其称“隐义者”,谓“于卷背书之也”。马《序》以此书《隋志》不载;《唐志》有《礼记隐》二十六卷,不著撰人名氏;《
二卷。唐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》撰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二十一年(647)重修。撰述此书的目的在于,用以结示僧众和合作事之规范。共有十篇,一是集法缘成篇,二
见《先醒斋广笔记》。
十二卷。明程元初撰。元初字全之,歙县(今安徽芜湖)人,生平事迹不详。另著有《律古词曲赋叶韵》。是书略仿《资治通鉴纲目》之例,以二十一史各编年为传,故曰二十一史传,但非传体。此本仅存《季周传》十一卷,《
即《御批通鉴辑览》。
不分卷。清刘岳云撰。刘岳云,见《光绪会计表》条。是书前有戴鸣慈序。第一册载官票局官银钱号,第二册载商税、厘捐,并分子目为厘捐原起、整顿厘捐、里下河厘捐、盐厘、米厘、布棉税厘、洋药税厘、土药税厘、续表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