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辛庵行述
一卷。清徐元锡等撰。元锡咸丰五年(1855)举人,官至广西水安州知州。此书记其父徐士芬事迹。士芬字诵清,号辛庵,浙江平湖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年)进士,历任编修、户部右侍郎、顺天学政等职。士芬颇重农业,书中记有其开垦天津水田疏,及在乡试行水田法等事。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。
一卷。清徐元锡等撰。元锡咸丰五年(1855)举人,官至广西水安州知州。此书记其父徐士芬事迹。士芬字诵清,号辛庵,浙江平湖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年)进士,历任编修、户部右侍郎、顺天学政等职。士芬颇重农业,书中记有其开垦天津水田疏,及在乡试行水田法等事。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。
四卷。清陈祚康、魏杰撰。陈祚康,字黼平,福建侯官(今属福州)人。魏杰,字拙夫,福建侯官(今属福州)人。《九峰志》同治六年(1867)刻本,共四卷。分为四门。一形胜,二寺院,三碑铭,四艺文。其谓九峰山日
十卷。清匡文昱撰。文昱字仲晦,一字监斋,山东胶州人,乾隆举人。据其自序,“因传以翼经,未尝溢词于传外,故曰遵易”。自称自十九岁学易,数十年不改,所著凡六、七十万余言,因无力付梓,故节要约言之,故曰约编
二十四卷。明李材(详见《李见罗书》)撰。从此书书名看,其主旨在于御将,然卷一至卷九详载汉、唐、宋七帝《本纪》之文。《四库提要》讥其“牵连并书,殊无断制”。卷十至二十一,所记自虞夏迄于南宋,分别得失,作
十五卷。金刘完素(详见《素问玄机原病式》)撰。又名《黄帝素问宣明论方》,医经类著作。此书约成于大定十二年(1172)。刘氏此书为对病处方之法,乃集伤寒杂病,脉证方论之文,分门别类,较为详实。首二卷为诸
七卷。清戴翊清、朱廷燮合辑。戴翊清,字竺青,乌程(今浙江省嘉兴)人,生卒年不详;朱廷燮字莲夫,归安(今属浙江省)人,生卒年不详。二人将其亡友安吉施寿民及其子施旭臣所著诗文五种即:《静学庐遗文》、《静学
六卷。清李荣陛撰。李荣陛字奠基,号厚冈,江西万载人,乾隆二十八年进士,官云南知县。李荣陛不但攻击古文,还认为今文也有错误,连《大传》也是伪作。李荣陛所考也大都是《尚书》中的一些主要问题。他认为伏生所传
一卷。皮锡瑞(1850-1908)撰。锡瑞字鹿门,善化(今湖南长沙)人,清代经学家。光绪壬午(1882)举人,曾主讲湖南龙潭书院、江西经训书院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因赞成变法维新,受到顽固派弹劾
七卷。《诗集》二卷。明郭文周(约1556前后在世)撰。郭文周,字景复,号东山,福建福安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历中书舍人,改官监察御史,巡按广东,擢顺天府丞。因忤严嵩致仕归。著有
二卷。英国李提摩太(详见《西铎》)撰。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。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,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,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。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,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,他主张
一卷。清钮树玉(1760-1827)撰。树玉字蓝田,号匪石山人,江苏吴县人。其生平著述,详见《说文新附考》。嘉庆十六年(1811)树玉发现元赵孟頫的正楷写本和明仲温的摹宋石本,皆出于皇象本,以之参校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