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制人臣儆心录
一卷。清顺治十二年(1655)世祖章皇帝撰。世祖以勋臣谭泰、石汉、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,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,以训诫群臣,俾其知炯鉴,故撰成本书。全书共八篇,即《植党》、《好名》、《营私》、《徇利》、《骄志》、《作伪》、《附势》、《旷官》。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,告诫群臣应以为鉴。同时强调,作为皇上,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,以此示驾驭之权。本书之作,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。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传世。
一卷。清顺治十二年(1655)世祖章皇帝撰。世祖以勋臣谭泰、石汉、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,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,以训诫群臣,俾其知炯鉴,故撰成本书。全书共八篇,即《植党》、《好名》、《营私》、《徇利》、《骄志》、《作伪》、《附势》、《旷官》。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,告诫群臣应以为鉴。同时强调,作为皇上,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,以此示驾驭之权。本书之作,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。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传世。
二卷。明胡俨(1361-1443)撰。胡俨,字若思,江西南昌人。洪武二十年(1387)以举人授华亭(今上海松江)教谕。建文初,迁桐城知县。永乐初,擢翰林院检讨,与解缙等同直内阁,迁国子祭酒。兼翰林侍讲
四卷。明叶子奇(详见《太元本旨》条)撰。明洪武十一年(1378年)春,有司祭城隍神,群吏窃饮猪脑酒,县学生举发其事,叶子奇恰好也在场,遂受株连逮系狱中。在狱中,叶子奇用瓦磨墨,有得辄书,后被释放家居,
三卷。南朝梁沈约(详见《韵经五卷》)撰。此书为《世说新语》类小说集,当时以此名书的有两种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子部杂家类:“《俗说》三卷,沈约撰,梁五卷。”又小说家类《世说》刘孝标注下附注:“梁有《俗说》
四卷。元许熙载(生卒年不详)撰。许熙载字献臣,彰德相州(今河南安阳)人。中书参知政事许有壬之父,其余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主要集录经书及古代儒学大师有关于女教之言论而成,全书共分内训、婚礼、妇道、母仪、孝
无卷数。清孙钟瑞(生卒年不详)编。钟瑞字子麟,嘉兴(今属浙江省)人。本书收抄杂录明代理学家曹端、金等八十五人论师道讲学之言论,并将他们分为朱罗学派,陆王学派,其用意本善,欲从中调停两派纷争。然而两派各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所记之事始于明天启七年(1627)八月,中间崇祯元年(1628)一月差详,二年所记则仅韩爌调停沈维炳、薛国观申救任赞一事。而卷末则题“五十宰臣编年录”,与内容不尽相符。清曹溶撰《崇祯五
十卷。清吴伟业(109-1671)编。吴伟业,字骏公,号梅村,太仓(今属江苏)人。伟业,崇祯四年(1631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,历迁东宫侍读,南京国子监司业。福王时,拜少詹事。因与马士英、阮大铖不合,
见《悟真篇注疏》附。
①十三卷,首一卷。清戚弢言纂修。戚弢言,曾任连江县知县。宋嘉定间,陶武曾修邑乘。元延祐间,李荣再修。然其书皆久佚矣。戚弢言莅任后,采访间俗,恒以文献无征,锐意修辑志乘。广征博采,遂成此志。乾隆五年(1
三十八卷。王掞、张廷玉等奉敕撰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礼部尚书王掞、礼部右侍郎张廷玉等奉敕撰《春秋传说汇纂》,至康熙六十年始成。康熙《御序》云:“朕于《春秋》独服膺朱子之论。朱子曰:‘《春秋》明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