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制评鉴阐要
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《资治通鉴》,凡七百九十八条,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7年)编次而成。弘历所批,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,改佥者占十分之七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此书时以为:“论世知人,无不抉微而发隐,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,辟史家诞妄之词,辨覆舛伪,折衷同异,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”,颇多溢美之词。而此书考订辽、金、元人名、官名、地名之误,则有一定的价值。
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《资治通鉴》,凡七百九十八条,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7年)编次而成。弘历所批,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,改佥者占十分之七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此书时以为:“论世知人,无不抉微而发隐,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,辟史家诞妄之词,辨覆舛伪,折衷同异,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”,颇多溢美之词。而此书考订辽、金、元人名、官名、地名之误,则有一定的价值。
二卷。清范希哲撰。希哲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,生卒年不详。与李渔相友善,一说曾为司寇龚鼎孳门客。所作传奇八种,均用别名,如《万全记》署四愿居士,《双锤记》署看松主人,《十醋记》署西湖素岷主人等,《偷甲
一卷。明陈沂(详见《维桢录》条)撰。此书取里巷相传讹谬之事,以及通俗俚语,各为疏证其出处,所以以“询刍”为名。篇帙甚短,仅十九条,千余字。有些内容可资考证之用。如“牵牛郎”条云:“小儿相牵,戏曰:‘牵
①二卷,明胡时化修,魏豫之等纂。胡时化,原名胡权,字龙汇,浙江余姚人,进士,明隆庆五年(1571)来任合肥县知县。魏豫之,合肥县儒学教谕。郡守张大忠,欲更新郡志,下檄诸邑,采撷故典。时合肥县知县胡时化
二十三卷。清惠栋(1697-1758)撰。惠栋字定宇,号松崖,江苏吴县(今苏州)人。惠土奇之次子,清代《易》汉学的主要倡导者之一。其书主要发挥汉儒之学,以荀爽、虞翻为主。并且参照郑玄、宋咸、干宝诸家之
一卷。清成蓉镜(详见(周易释爻辞》)撰。该书用古四分历及三统历推算春秋时二百四十二年间隐公十一年、庄公元年、庄公二十年、僖公五年、僖公二十四年、文公十年、宣公十一年、成公十三年、襄公十三年、昭公元年、
八卷。补钞一卷。清魏麐徵(约1682年前后在世)撰。魏麐徵,字苍石,江苏溧阳人,生卒年不详。康熙六年(1667)进士,官至邵武府知府。此集第一卷与第八卷与其他六卷排目不同,其总题为《杂诗》。其他六卷分
一卷。清范士增(详见《周易解四书》)撰。是卷以《诗经》解四书,其合者,如“行不由径”,解为“遵大路兮”;“后生可畏,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”,解为“小子有造”;“南容三复白圭”,解为“慎尔言也”;“子生三
二百卷。东华续录,四百一十九卷。清末王先谦(1842-1917)撰。先谦字益吾,号葵园,湖南长沙人。同治进士。历任翰林院编修,国子监祭酒,参与国史馆编纂工作。后任江苏学政,长沙城南书院、岳麓书院院长等
一卷,明廖纪撰。廖纪事详《大学管窥》。此书将《中庸》分为二十五段,与朱熹《中庸章句》相同的仅十四段,余皆不同。比如以“中庸其至矣乎”以下二章为第三段,以“道其不行矣夫”二章为第四段,以“人皆曰子知”二
二卷。隋代智撰。智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诘所说经文疏》辞条。《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》可称之为是《法华经》的节释单行本。只对《法华经》中四大要品之一的普门品作疏。由智口授,弟子灌顶笔录整理成书。亦有称《观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