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则例
一百卷。载龄等奉敕修。载龄,道光进士。官至兵部、户部尚书,大学士,袭不入八分辅国公。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(1873)请修“则例”的奏疏。全书分十六类,为户口、田赋、库藏、仓庾、漕运、盐法、茶法、参课、钱法、关税、税则、廪禄、兵饷、蠲恤、杂支、通例。户部则例,自乾隆四十一年(1776)至咸丰元年(1851)已纂辑十三次。是次所编,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,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,可与《续会典》户部事例参照补正。有同治官刊本。
一百卷。载龄等奉敕修。载龄,道光进士。官至兵部、户部尚书,大学士,袭不入八分辅国公。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(1873)请修“则例”的奏疏。全书分十六类,为户口、田赋、库藏、仓庾、漕运、盐法、茶法、参课、钱法、关税、税则、廪禄、兵饷、蠲恤、杂支、通例。户部则例,自乾隆四十一年(1776)至咸丰元年(1851)已纂辑十三次。是次所编,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,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,可与《续会典》户部事例参照补正。有同治官刊本。
十二卷,民国金章修,王绍沂等纂。金章,民国时任永泰县知县。邑志首修于明万历,再修于清乾隆。金章任县令后,于民国六年(1917)五月设局修志,中虽经变故,但一直坚持不懈,于民国九年(1920)一月完成此
①十二卷。清刘桓修,杜灿然纂。刘桓,上谷人,进士出身,顺治十八年(1661)任泗水知县。杜灿然,邑人。刘桓宰泗水县,见旧志自明末纂修后,上距当时六十余年,天时人物变迁,赋役建置兴废,皆不能无记,乃博采
二卷。《淡月平芳馆词》一卷。清章华(约1910前后在世)撰。章华字曼山,湖南长沙人,生卒年不详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)进士。取军机章京。邮传部创立时,侍郎张百熙奏调章华掌理章奏,旋补郎中,辛亥革命后
五十卷。清汪辉祖(1730-1807)撰。辉祖字焕曾,号龙庄、归庐,浙江萧山人。乾隆乙未(1775)进士,官湖南宁远县知县。著述颇多,计有三十多种,四百余卷。王宗炎《汪龙庄行状》称他“邃于史,尤留意名
一卷。清陈锐撰。陈锐生卒里贯未详,著有《袌碧斋诗集》。此书为其论词之作。陈锐宗尚柳屯田,与郑文焯同旨,最为有识。论古今词风,述方言俗语,明四声韵协,皆有独到之处。但周邦彦《大酺》云:“未怪平阳客,双泪
十五卷。本不署作者姓名,以书中之语推求,当是元人所为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著录撰《四书辨疑》者四家,为胡云峰、陈天祥、陈成甫、孟长文等四人。该书多取元王若虚非诋《四书集注》之语,且据苏天爵《安熙行状》所云
二十卷。《补遗》二卷。清吴绮(1619-1694)编。吴绮字园次,号听翁,时称红豆词人,江都(今属江苏)人。顺治十一年(1654)拔贡,荐授弘文院中书舍人,升兵部主事、武选司员外郎。康熙五年(1666
三十八卷。欧阳态撰。欧阳忞,南宋时已不详其人身世,《郡斋读书志》以其“特假名以行其书”,“无所谓欧阳忞者”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则以其为欧阳修“族孙”,行名皆连“心”字。清末孙星衍《平津馆鉴藏记籍补遗》亦
一卷。宋严羽(详见《诗集》)撰。此书或称《沧浪吟卷》,为闽中刊本,以诗话置诗集之前,为第一卷。袭其诗集之名,实非本名也。首为《诗辨》,依次为《诗体》、《诗法》、《诗评》、《诗证》,凡五门,末附《与吴景
①三十五卷,首一卷。清陶绍侃修,胡正楷纂。陶绍侃,江苏武进人,生员,官南漳知县。胡正楷字鹤山,本县人,吏员。明中叶县人周梦阳创修县志,其后有万历志、天启志、乾隆志,皆不传。乾嘉之际,胡正楷杂辑县中旧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