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明律

明律

三十卷。明太祖朱元璋敕撰。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,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,杨宪、陶安等为议律官,指出法贵简当,使人易晓,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、可轻可重,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。并在西楼召集群臣讲论律意。据之草创成书后,为了让广大人民都知道这些法令,太祖命大理卿周祯等在礼乐制度及钱、粮等方面的法律外,又将民间老百姓所行事宜依类汇集成编,以之训释律令之涵义并颁发至郡县,这本书称为《律令直解》。洪武元年(1368),太祖又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说唐代律令,每日讲20余条。洪武六年(1373)夏,颁布《律令宪纲》,发至诸司。但这两部书皆随宜草创,未及详备。故洪武六年冬,太祖诏刑部尚书刘惟谦重新编定明律,革除那些繁琐条文以及贪官污吏可以利用之处。每写成一篇,皆上奏,由太祖亲自裁定。次年二月,《明律》书成。其篇目一准于唐律,收入已经颁布之旧律36条,因事制律31条,采掇唐律以补遗者122条,共计606条。此律详明易懂,惟奸吏深感不便于行,故颁行后在明代各级行政机构执法时并不常遵用。其传本也很少见。本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暨明代法律的重要参考书之一。有明嘉靖三十三年(1554)刻本,《永乐大典》收有该书明初刻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屏风帖

    一卷。宋王允初刻。王允初,生平及里贯不详。据《唐会要》载,唐太宗李世民曾于“正观”(可能是“贞观”之误题)十四年(641)书有“真草书屏风”,尽述前代得失与治乱之迹,以示群臣,且笔力遒劲,为一时之绝。

  • 别本熊峰集

    四卷。明石珤撰。石珤,字邦彦,号熊峰,蒿城(今属河北)人,生卒年未详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士,累官至吏部尚书,兼文渊阁大学士。珤有《熊峰集》十卷。(已著录)朱彝尊《明诗综》称珤所著集名《恒阳集》

  • 汉学商兑刊误补义

    一卷。清方东树撰。方氏刊行了《汉学商兑》之后,又续有所获,有的可与本条相发明,应该补入,又有的前说偶误,后来发觉了,应当改正。于是写成此书。题道光戊戌,距前书刊行已有七年。其所持论,比前书更为激烈。例

  • 秋涧先生大全文集

    一百卷。元王恽(1227-1304)撰。恽字仲谋,号秋涧。卫州汲县(今属河南)人。任监察御史及河南、河北、山东、福建等地提刑按察使。成宗时参与纂写《世祖实录》。集内包括诗文七十七卷,《承华事略》二卷,

  • 格致新机

    七卷,英国贝根(1561-1626)撰,英国慕维廉(1822-1900)、吴江沈寿康同译。贝根即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,以主张实验法而闻名于世,著有《新机》等书。慕维廉,英国伦敦教会教士。1846年来华,

  • 唐诗贯珠笺

    六十卷。清胡以梅(生卒年均不详)辑。胡以梅字燮亭,吴郡(属今浙江)人。此集专选唐人七言律诗,计二百四十首,几乎占去《全唐诗》七律总数的四分之一,是一部规模很大的唐人七律选本。书前有编辑者的自序和陶彝的

  • 李氏类纂

    五十卷。清李绳远(见《姓氏谱》)撰。此书为抄录诸家类书而成。不似著述,约为抄录自用。

  • 周易兼两

    不分卷。清倪璿撰。此书凡十篇,不分卷,卷首论三古易,第二篇论义含三义,并附录《周易本义》八论,第三篇总论二十九卦,第四篇论易律度,第五篇论易历数,第六篇为正易正法辨误,第七篇反说成艮说,第八篇论筮仪,

  • 识字略

    三卷。清宋宗元撰。宗元字悫庭,元和(今江苏吴县)人。分十部隶字,凡一字数音者,皆就其读音之异而诠释其义。宗元此书盖在辨正文字之音义,书中所辑之字,以兼韵字为主,随韵注明某字某韵某义,并引经史注释为证。

  • 郁华阁遗集

    四卷。清盛昱撰。盛昱字伯熙,满洲镶白旗人,生卒年不详。昱为光绪进士,官至祭酒。勤奋博学,莫不周悉,博考诸家,对史学功力颇深,考订经史、中外地舆,尤以熟悉清代掌故见长。著有《郁华阁遗集》、《意园文略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