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郝太仆褒忠录
六卷,卷首一卷,卷末一卷。清郝明龙辑。明龙,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,生卒年及事迹不详。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。景春字和满,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,攻打房县,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,城陷被杀。明廷赠太仆寺少卿,谥忠烈。此书辑史乘事迹、著述、恤赠诸文而成,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(1787年)。道光十八年(1838年)有重刊本。
六卷,卷首一卷,卷末一卷。清郝明龙辑。明龙,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,生卒年及事迹不详。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。景春字和满,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,攻打房县,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,城陷被杀。明廷赠太仆寺少卿,谥忠烈。此书辑史乘事迹、著述、恤赠诸文而成,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(1787年)。道光十八年(1838年)有重刊本。
八卷,图说一卷,附录一卷。清谢延庚、吕宪秋修,贺廷寿、唐毓和等纂。谢延庚,字心畲,浙江会稽(今绍兴)人,监生,清光绪三年(1877)任六合知县。吕宪秋,山东莱芜人,举人,清光绪八年任六合知县。贺廷寿,
三十五卷。清强汝询撰。汝询字赓廷,溧阳(今江苏溧阳)人。著有《求益斋读书记》、《汉州郡县吏制考》、《垛积衍术》、《求益斋随笔》、《求益斋文集》等。《春秋测义》撰成于清光绪九年(1883)。作者认为《春
不分卷。清聂光编。聂光字晋人,庐陵(今江西吉安市)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所选自吴伟业、龚鼎孳以下共三十家。考卷首曾王孙《序》,称为“百家名词”,却与集中所载之数不符。又云:“词体之变迁,选者之诠次,
十四卷。清沈德潜(1673-1769)编选。(生平见《古诗源》条)沈德潜晚年选编其门下士吴地七人之诗成此书。其中有:王鸣盛《耕养斋集》二卷,吴泰来《古香堂集》二卷,王昶《履二斋集》二卷,黄文莲《听雨斋
二卷。鲍鼎撰。鲍鼎。详见《铁云藏龟释文》条。民初王国维著有《宋代金文著录表》及《国朝金文著录表》。以后由于新出土古器不穷,有关金石文字著作也与日俱增。鲍鼎所著补遗二卷,系根据《西清古鉴》、《西清续鉴》
一百三十五卷。元脱脱(生平事迹详见《宋史》条)主编。凡本纪十九卷、志三十九卷、表四卷、列传七十三卷,记载了上起收国元年(1115)阿骨打称帝建立金朝,下至天兴三年(1234)蒙古灭金的金朝一百二十年历
一卷。清江有诰撰。有诰生平见“音学十书”。有诰此书大例与《群经韵读》同,辑录韵字的古籍自《国语》以下二十四种,加之秦文共二十五种。其中《列子》、《家语》等乃魏晋人伪撰;《穆天子传》、《六韬》、《三略》
①三十卷,清贾待聘纂修。贾待聘,山西夏县人,进士,官竹山知县。县有志,皆亡轶无存。康熙十八年(1679)贾待聘任竹山知县,亟为创修,历三年,成书。《竹山县志》康熙二十一年(1682)抄本。明代兵燹,庐
五卷。张栻(1133-1180)撰。张栻,字敬夫,又字钦夫、乐斋,号南轩。南宋汉州绵竹(今四川绵竹)人。张浚之子,以荫补官。辟宣抚司都督府书写机宜文字,除直秘阁,累官吏部侍郎兼起居郎侍讲、古文殿修撰。
一卷。清顾炎武(详见《左传杜解补正》)撰。炎武因明国子监所刊诸经字多讹脱,而坊刻之误又甚于监本,极不便于经籍流传,乃考石经及各种旧刻经籍作成此书,以纠正经籍在流传中的错字讹脱。其原则是凡监本有笔误显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