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卷。清胡承珙(详见《毛诗后笺》)撰。是书分条列举郑注所载古今异文,引用《说文》诸书来证明其正假,义据闳深,辨订精晰,得其大通。书前有自序,称“墨守郑学,鬯厥指归”,其宗旨已大略可见。其所举郑注略例
一卷。清徐郙撰。郙字颂阁,江苏嘉定县人。同治元年(1862年)进士,殿试一甲第一名,赐状元及第,授修撰,累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。是书成于同治七年(1868年)秋,其识语略云:客秋典试豫省,每得佳卷,
五卷。清沈兆霖撰。兆霖(1801-1863)字朗亭,又字尺生,号雨亭,钱塘(今浙江余杭县)人。道光十六年(1836年)进士,累官至户部尚书,卒谥文忠。工诗,善篆隶。卷首自序云:陆法言《切韵》、孙愐《唐
一卷。清汪汲录。汲字葵田,海阳(今广东潮安)竹林人。尚著《事物原会》、《十三经纪字》、《字典纪字》、《词名集解》等多种。是编专门统计《佩文韵府》所收韵字数目,谓上平声十五韵凡二千二百七字、下平声十五韵
二卷。明宋濂(1310-1381)撰。宋濂集重刻于嘉靖中,行世甚久。此本乃清顺治十二年(1655)宋濂裔孙实颖得文征明家所藏旧稿以示金坛蒋超,超择其中今本未载者得三十八篇,编为此集,以补其遗。并以韩叔
二卷 清邹一桂(1686-1772)撰。邹一桂字小山,一字无褒。号让乡。无锡(今江苏无锡市)人。雍正五年(1727)进士,官至礼部侍郎。邹一桂善工笔花卉,此书即其论花卉画法。上卷首列“八法”、“四知”
八卷。清葛铭撰。铭字警堂,广东东阳人,仕履无考。此书八卷,综述乐律,杂取前人之说,并摘要编类,各附以图。其谓黄钟为宫而居中,反对历来乐家所谓黄钟为宫居首之论。认为论声律者宗《吕览》、《淮南》而不宗《管
十二卷。明吴元满(生卒年不详)撰。元满字敬甫,歙县(今属安徽)人,万历中(1573-1619)布衣。专注于字学,著有《六书正义》、《六书总要》、《六书溯原直音》、《谐声指南》等。此书略仿《六书故》,分
二卷。清徐乃昌撰。乃昌字积余,安徽南陵县人。光绪甲午(1894年)举人,官江南盐巡道。是书为增补《续方言》及《续方言补正》之作,博稽载籍,遍考《玉篇》、《广韵》、《类篇》、《集韵》以及《颜氏家训》、《
十三卷。附录一卷。明陆渊之撰。陆渊之,字克深,号东皋,上虞(今浙江上虞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明成化二年(1466)进士,改庶吉士,擢礼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弘治四年(1491)迁河南右布政使。著有《东皋文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