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一卷。清黄宗杰撰。宗杰,闽中(今福建省)人。该书辑录各家对《春秋》的解说,删烦就简,以存所谓“正解”。有清乾隆壬子(1792)撷云书屋刊本。
十三卷,明邵宝(1440-1523)撰。邵宝字国贤,别定泉斋、二泉,无锡人。成化进士,官至户部侍郎,南京礼部尚书,著有《左觿学史》、《简端二余》、《定性书说》、《漕政举要》、《慧山记》、《客春堂集》等
二十卷。明高儒撰。高儒,字子醇,自号百川子,籍涿州(今河北涿县)。虽为武将,却素喜读书习文,亦好藏聚,与福建陈第(1541-1617)皆为名重一时的藏书大家,且在藏书质量上尤胜一筹。此目仿照宋晁公武《
四卷。不著刻者姓名。此刻帖俱摘取于《三希堂帖》,其中有苏轼书一卷,米芾书一卷,颜鲁公及鲜于困学书一卷,宋仲珩、姜立纲、沈石田、王文成、文衡山等书共一卷。该帖刻以木版,拓以淡墨,字迹丰美,神采奕奕,只是
十八卷。宋李光(1078-1159)撰。李光,字泰发,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县)人。崇宁五年(1106)进士,调开化令,有政绩。历太常博士,迁司封。因论士大夫佞谀成风,得罪王黼,贬阳朔县。高宗时,擢吏部
一卷。无名氏撰,清马国翰辑。《家政法》不见史书记载,惟有贾思勰《齐民要术》引用十一节,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,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。马国翰所辑《家政法》,主要谈蔬菜的种植,家畜、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
二十二卷。清沈家本撰。沈家本,见前条。是书前有沈家本自序,叙述编次原委。其卷一为总述目录,卷二为盗律、有韧略、恐猖、和买卖人、持质、受所监、受财枉法、贼伤等,卷三为贼律一,有大逆无道等,卷四为贼律二,
二卷。清吴琠(?-1705)撰。吴琠,字伯吴,号铜川,沁州(今山西沁源)人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进士。官至大学士。谥号“文端”。著有《思诚堂集》。是集凡二卷。所收诗仅五十三首,其余均为奏疏、杂文及督
见《类证活人书》。
十六卷。清董恂撰。董恂(?-1892)原名醇,字蕴卿。江苏甘泉(今江都)人。道光进士。咸丰十年(1861)授户部右侍郎。次年兼署兵部左侍郎、三口通商大臣。同治四年(1865)任会典馆总裁、户部右侍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