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庭琐言
不分卷。清张在辛(生卒年不详)撰,在辛字柏庭。本书分篆印心法、隶法琐言,写照琐言、撰杖琐言、解画琐言,烬余志略,修觞琐言、画石琐言,夕阳回光十部分,版本有清乾隆十三年(1748)单行本,《清史稿艺文志补编》著录。
不分卷。清张在辛(生卒年不详)撰,在辛字柏庭。本书分篆印心法、隶法琐言,写照琐言、撰杖琐言、解画琐言,烬余志略,修觞琐言、画石琐言,夕阳回光十部分,版本有清乾隆十三年(1748)单行本,《清史稿艺文志补编》著录。
十六卷。明来知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知德字矣鲜,梁山(今四川梁平)人。嘉靖三十一年(1552)举人。事迹见《明史·儒林传》。知德自乡举之后,即移居万县深山中,精思易理,历二十九年而成是书。其立说专取《系
一卷。清顾蔼吉撰。参见《隶辨》。是书讨论隶与八分之辨,旨在澄清这个自来聚讼不休的问题。顾氏取《说文序》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、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、《晋书·卫恒传》、《四体书势》、《唐六典》、张怀瓘《书断》
六卷。清蒋湘南(1795-1860?)撰。蒋湘南生平详见《七经楼文钞》(辞目)。蒋湘南还有《关中集》、《江上集》、《燕台集》、《梁苑集》。但仅《七经楼文钞》刊行。后四集未经编次,为门弟子所钞存。此编为
五十二卷。明梅鼎祚(1553-1619)撰。梅鼎祚生平详见《皇霸文纪》辞目。本集因郭茂倩《乐府诗集》而增辑之。郭本止于唐末,此本止于南北朝,用左克明古乐例。其所补者,如琴曲歌词庞德公之于忽操、见《宋文
①九卷,首一卷。清蔡完纂修。蔡完号古亭,麻城(今湖北省)人,举人嘉靖三十三年任海宁知县。《海宁县志》于嘉靖三十六年(1557)刻本。此篇是在永乐旧稿的基础上完成的,虽子目稍有些繁琐,但收辑详备,可称明
五卷。明陈际泰(详见《易经说意》)撰。际泰平生以写作科举考试文章著名,研求经学非其所长,所以此书对五经诠释也用时文之语。现存有明崇祯六年刻本。
十卷。北宋末南宋初张邦基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邦基字子贤,高邮(今属江苏)人。生平事迹不详。仅据自称宣和五年(1123)在吴中见朱勔所采太湖鼋山石及绍兴十八年(1148)见赵不弃除侍郎,知其为北宋末南宋
六卷。宋李处权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处权,字巽伯,溧阳(今江苏省溧阳县)人。宣和间,与陈叔易,朱希真以诗名。南渡后尝领三衢。处权乃李淑曾孙,淑家典籍颇富,其《邯郸图书志》,晁公武每引为据。处权承其世学,
二十六卷,附思陵改葬事一卷。四明西亭凌雪纂修,同郡后学汪成教、江镜清校订。此盖托名,可能是明朝遗老所作。书前有自序评言,后有同治年间陈励、董沛的识语。其实此书是从《南疆逸史》抄袭而出,原文完全相同,只
见《林泉高致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