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卷。清俞浩撰。俞浩,字湛持,江苏海盐县人。西域之称,始于汉代,指玉门阳关以西诸国,尤以天山南路城郭为主。此编首及兰州、凉州、甘肃、西宁五郡,则以内地为西哉,而后五卷所考的古国,南路诸国不为重点,未免
四卷。清陈奕禧(1648-1709)书,于准(生卒年不详)摹勒。陈奕禧,字六谦,又字子文,号香泉,晚号葑叟。浙江海宁人,贡生。诗歌、书法俱在当时享有盛名,著有《隐绿轩题跋》、《金石文录》等。于准,字子
见《枕中书》。
二曰:先王之教,莫荣于孝,莫显于忠。忠孝,人君人亲之所甚欲也。显荣,人子人臣之所甚愿也。然而人君人亲不得其所欲,人子人臣不得其所愿,此生于不知理义。不知理义,生于不学。学者师达而有材,吾未知其不为圣人
十五卷。清钮树玉撰。参见《段氏说文注订》。是书旨在校正“大徐本”之失以恢复许书的原貌。钮氏自序曰:“盖《说文》自经李少温(即李阳冰)刊定,辄有改易。自宋以来,艺林奉为圭臬,唯大徐定本。今流传最广者,乃
二十卷。明吴瑞登撰。瑞登字云卿,明武进(今江苏常州)人。由贡生官光州训导。著有《两朝宪章录》、《绳武编》。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《宪章录》,瑞登因辑嘉靖元年(1522)至隆庆六年(1572)凡五
见《新世弘勋》。
六卷。清王勋祥修,秦宪纂。王勋祥,浙江金华县人,出身附贡生,领同知衔,曾先后两次任徐沟知县。此书为光绪五年(1881)复任邑知县时所撰。历时二年告成。《补修徐沟县志》光绪七年(1883)刻本。考徐沟自
八卷,二百九十二回。不题撰人,公案小说,书成于清嘉庆初年。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。于成龙(1638-1700),清汉军镶红旗人,字振甲,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,累官知府、直隶巡抚、河道总督,有主持运河工
十卷。清程颂藩(1852-1888)撰。程颂藩字伯翰。湖南宁乡人。同治十二年(1873)拔贡。官户部主事。此集为颂藩从弟颂万编印。初宣统三年(1911),颂万曾编颂藩遗文。为内外篇文二卷、诗二卷,名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