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卷。明李国(约1628年前后在世)撰。李国,字元治、号绩溪,河北高阳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)进士。官至中极殿大学士。事迹附见《明史》李标传。其著有《国遗文》,明时佚于兵祸中。此集为清
八卷。清谢庭兰撰。谢庭兰字湘谷,江苏丹徒人。有清一代攻击东晋伪《古文尚书》者固然不少,为其辩护者也很多,但辩护者也大都以卫道士自居,而谢庭兰则在为《古文尚书》辩护时得罪时君,故获罪。他在“自序”说:“
四十八卷。清鄂尔泰等奉旨撰。1748年钦定《三礼义疏》第二部。此书诠释七例:“正义”、“辨正”、“通论”、“余论”、“存疑”、“存异”、“总论”,与《钦定周官义疏》同。分经文四十卷,冠以《纲领》、《释
二卷。清冯水撰。水字叔莹,浙江桐乡人。好声律,兼通西洋乐学原理,故所论颇具精粹。著有《变徵定位考》、《琴均调弦》等。此书凡上下两卷,意在阐明变徵定位。论乐者多遵《管子》、《吕氏春秋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汉书
一卷。旧题元程复心撰,实即明人谭贞默所作,而伪题元人耳(见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)。该书是将《孟子》七篇按年编排,分隶于孟子年谱之内。事多牵合。书中认为孟子为邹人非邹国,而是陬邑,然缺乏有力证据。该书主
不分卷。清洪梧编辑。该书录西周至明代七十岁以上且官至卿位以上之臣。由于采录仅依据正史,故不无遗漏,而名臣中亦有碌碌无为者。书中有洪梧序,作于嘉庆二十一年(1816年)。现有文学山房活字印本。
二卷。南宋岳珂(1183-1234)撰。珂字肃之,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。岳飞孙。官至户部侍郎。撰有《金陀粹编》,内有《鄂王行实编年录》。该书为旧抄本,题为《岳鄂王行实编年》,删录字。岳飞死
二卷。清孙星衍撰。孙星衍(1753-1818),字渊如,江苏阳湖(今武进)人,经学家。官至山东督粮道。所学较广,对经史、文字、音韵、诸子百家、金石碑版等都曾涉及。工篆隶,精校勘,擅诗文。主要著作有:《
二十二卷。明程涓(生卒年不详)撰。程涓工诗文,自幼聪明,十岁随父定居辰州(今湖南省沅陵县),作《辰阳楼赋》,为此人们以圣童看待他。他与同里吴茂文友好,经常往来,宾朋畅饮,酬唱为乐,著有《巨源集》。《千
见《春秋左传句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