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卷。清沈家本(1840-1913)撰。沈家本,字子惇,别号寄惇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清法学家。光绪九年进士,历任天津知府,刑部左侍郎、法部右侍郎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任修订法律大臣、资政院副
见《阮子政论》。
二卷。附《阴符经注》一卷。清徐大椿(详见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)撰。《道德经》流传至清代,为其作注者已达数十家甚至上百家。众家之注各立一说。自清世祖福临始,对诸家之说概而论之。或非以“失其意”,或议为“
五卷。清葛其仁撰。其仁字元肫,一字铁生,江苏嘉定人。嘉庆己卯(1819年)举人,官歙县教谕。是编葛氏自序云:“不揆梼昧,为之博采传注,旁及群籍,审其义趣,明其指归;或有未寤,姑从阙如,惧穿凿也。今世所
十八卷。明钱应充(生卒年不详)撰。钱应充字子美,绍兴(今属浙江)人。此书分类隶事,皆以坊本《纲鉴》为主,又摭采类书以补益,内容皆集为偶句。中分天地、灾祥、君道、臣道、伦理、品论、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
四卷。《续钞》一卷。清陆费(1784-1857)撰。陆费原名恩鸿,字玉泉,号春帆。桐乡(今安徽桐城)人。嘉庆副贡,官至湖南巡抚,负经世略,所至有惠政。著有《真息斋诗钞》。此集端依次为序文、评跋,第一卷
一卷。不著编人。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(1636年、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)五月至崇德六年(1611)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,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。
一卷。明末清初人程正揆撰。程正揆初名程葵,字端伯,号鞠陵,又号清溪道人,湖北孝感人,为明崇祯进士、翰林,书画家。程正揆弘光时以谕德降清,授光禄寺丞,官至工部侍郎。著有《清溪遗稿》、《读书偶然录》。《甲
一百零六种,一百零六卷。明李栻编辑。李栻字子敬,一字孟敬,江西丰城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进士,隆庆五年(1571)由肥县知县选河南道御史,万历元年(1573)为湖广巡按,后官至浙江按
一卷。晋谯撰(见《论语注》条)《隋书·经籍志》儒家,《法训》八卷。《唐书·艺文志》、《意林》均谓八卷。失传。马国翰汇采为一卷。黄以周曾补辑之,其书未见。周之人品不高,然史称其诵读《坟典》,欣然以忘寝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