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公处分则例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二卷。明戴经(生卒年不详)撰。戴经字孟常,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成化举人,任本府推官。居官执法,清苦自持。官至泰安州知州。著有《浔阳余稿》等书。他为聂豹的门人。此书皆述聂豹讲授之语,下卷又分《日疑总问》
一卷。清李道漪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道漪,字蕙清,浙江嘉兴人。此书与汤淑清著的《晚香楼诗词稿》、濮贤嫏著《意眉阁诗词》合刻名为《李氏诗稿》。书前有其兄李道详写的记。书后有:“女兄李道沅、姨甥濮思弇、思祜
三卷。公孙龙(约前325-前248)撰。公孙龙,战国时期赵人。公元前284年,他曾以游学者的身份到过燕国,劝燕昭王息兵。公元前257年在赵国见过赵惠王、邹衍、孔穿诸人,可见他与邹衍、庄周为同时代人。公
二十卷,清黄叔琳撰。黄叔琳,生卒年不详。致力于经史著述,著有《研北易钞》,《史通训故补》。《史通训故补》一书主要是补充王维俭的《史通训故》之不足,此书与浦起龙的《史通通释》几乎同时成书。浦起龙的《通释
八卷。明郭凝之撰,凝之事迹见《孝友传》条。该书乃是《孝友传》续作,全采明代之人,上起士大夫,下至沙门和尚、乞丐。人各为传,共计429人。
八卷。清孙奇逢(详见《读易大旨》)撰。本书为作者晚年移居河南辉县夏峰村时所作,收二百余人,分理学、经济、忠节、清直、方正、武功、隐逸七类,每类一卷,其第八卷为《补遗》和《续补》。所收除忠节类之末附元蔡
三十卷。首一卷。清姚培谦(1693-1766)撰。培谦字平山,华亭(今上海松江)人。清代学者。好刻书,著述很多。有《春帆集》、《自知集》等,合编为《松桂读书堂集》。注《古文》,刻《唐宋八家诗抄》,著《
八卷。美国洪士提反(生卒年不详)译。书前有光绪十二年(1887)序,由序中可知洪士提反为传教士,曾在烟台施医。此书译自英国思快尔《本草集注》,又参考西方人所撰述的中国本草诸书,编辑而成此书。卷一为药名
四卷。明王宇(生卒年不详)编。王宇,字永启,闽县(今福建省闽侯县)人。明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,官至山东提学参议。此书完全抄撮于杨慎的丹铅诸录,而仅存其十分之一,但所择又不为精,杨慎原书俱存,此
二卷。旧本题赐太师刘真人(生卒年不详)撰。刘真人生平事迹不详,仅知约为宋徽宗时人。此书中所载均为针灸之法及方药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据浙江郑大节家藏本收为存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