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公处分则例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一卷。明萧协中撰。萧协中,字公鬴,泰安人。以荫授上林苑监丞。晋顺天府治中,崇祯末致仕。甲申农民义军攻城,城将陷,投井死。兹编为杂志,每首皆有序,故曰泰山小史。《泰山小史》原刻本,共一卷。兹篇各诗前之小
见《三刻拍案惊奇》。
一卷。汉长孙氏撰。长孙氏,其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,《孝经》一篇十八章,说《孝经》者有长孙氏、江氏、后氏、翼氏四家。《孝经长孙氏说》计二篇,系汉初首传《孝经》者,所传为今文。据《隋书·
十二卷。清吴德信撰。吴德信字成友,九江人。此书以《系辞》、《文言》、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各自为篇,而以《彖传》、《象传》仍零散附着于经文之内。此书用的是宋人所传郑氏之本。其体例是将《本义》大写
一卷。不著撰人姓名。全书首尾完整。总目之后分为二十五节,分别述解二十五等人。每节首先解释命名的含义,其次描述其人行状,很多地方使用了俚语,有的地方还用了古韵。全书无图,大致为中唐人氏所著。二十五等人为
一卷。清项蘅撰。项蘅,生卒年不详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,临海张应彪之妻,清代诗人。此书有嘉庆二十一年(1816)刊本,其夫张应彪编辑刻印。书前有霞城张灵江所作的序言,书后有其夫张应彪所写的跋语,书末有
一卷。清李心敬撰。李心敬,生卒年不详,字一铭,女诗人归懋仪之母,上海人,梧州知府李宗袁之女,清代文学家。工诗词。著有《小窗杂咏》《绣草谈迁》等。《蠹余草》和《绣余小草》(归懋仪撰)合刻而名曰:《二余诗
十二卷。题“武林夷白主人重修,泰和堂主人参订”。夷白主人为杨尔曾(详见《东西两晋志传》)号,则该书作者为杨尔曾。长篇历史演义小说,据推测,似是《东西两晋志传》一书修订而成。与《志传》相比,该书将其分条
五十卷。明黄道周(1585-1646)撰。黄道周,字幼平,一字螭若,又字细尊,号石斋。天启进士,授编修。崇祯时任右中允,被谪。南明时任礼部尚书。南京破,从唐王,于衢州拜武英殿大学士。婺源之战为清兵所俘
一卷。清怀塔布(?-1900)撰。怀塔布姓叶赫那拉氏,满洲正蓝旗人,由荫生补员外郎。历仕太仆寺卿、太常寺卿、工部尚书、内务府大臣等官。此书所述为其父瑞麟(?-1874)事迹。瑞麟字澄泉,道光间生员,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