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传
见《皇明诸司廉明公案》。
见《皇明诸司廉明公案》。
①四卷。清阮元录。按阮氏于乾隆五十九年,由山东学政调任浙江学政,此录是浙士们为接受阮氏考核而作的。阮氏有序,谓“风檐短晷,无书可校。证据少舛,辄恕而存之。所录除《论语·乡人饮酒》解系拟作。据《礼记·乡
二卷。明黄宏纲撰。宏纲,字正之,鄠都(今陕西户县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十一年(1516)举人。官至刑部主事。此集乃其孙宜璞所刻。上卷《书翰》,多与邹守益、罗洪先、聂豹辈讲学之语,盖宏纲师事王守仁、傅
一卷。清端木国瑚撰。该书为作者继《周易指》之后,援引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“断辞”之说所作的一部阐发周易要旨之作。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:(一)论三易本原;(二)论卦象之辞凡八事;(三)论乾之天体,坤之地势;
十六卷。明孙矿(生卒年不详)撰。矿字文融,号月峰,余姚(今属浙江省)人,万历二年会试第一,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,事迹见《明史·孙矿传》。除此书外,还著有《绍兴府志》、《书画跋》等。此书包括《诗经》、《书
①四卷。何一杰纂修。何一杰号彦修,陕西泾阳县人,崇祯十二年(1639)举人,顺治十六年(1659)任聊城知县。按聊城县志,创修于明万历十七年(1589)知县韩子廉。此志为二修,上距韩志已七十余年,时代
无卷数。清魏锡曾(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)撰。魏锡曾字稼孙,仁和(今杭州市杭县)人。是书凡四种:《绩雨堂碑录》、《绩雨堂题跋》、《绩雨堂诗存》、《绩雨堂文存》。《碑录》数百篇,包括:隋、唐等各朝碑录,按
二卷。清陆毅撰。陆毅,字士迪。生卒年、仕履、里籍均不详。此集为陆毅诗集。分上、下二卷。上卷为古今体诗二百零八首,卷下亦古今体诗二百五十六首。其五、七言近律追琢工秀,恬淡自然,修辞典雅、托意遥深,气韵沉
二卷。清冯甦撰。冯甦(1628-1692),字再来,号蒿庵,浙江临海县人。他在顺治年间中进士,曾任云南永昌军民府推官,以后又被提升为广东巡抚、刑部侍郎。《滇考》就是他在任推官期间于康熙四年(1665年
四卷。清吴震方(约1694年前后在世)撰。吴震方,字青坛,浙江石门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康熙十八年(1679)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,罢归。著有《读书正音》、《岭南杂记》等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年)康熙南巡
三卷。《别录》一卷。清丁澎(生卒年未详)撰。丁澎字飞涛,号药园,浙江仁和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)中进士,授刑部主事,转礼部。十四年(1657)任河南乡试主考官,升礼部郎中。但不久即为科场案牵连,家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