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垞文类
二十六卷。清朱彝尊(约1629-1709)撰。生平详见《经义考》(辞目)此集收康熙十六年(1677)以前的大部分诗文,其中诗十四卷,文十二卷。据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撰著者称:“此集乃其未遇时所刻。中有《曝书亭休》所未录者。皆悔其少作,自为删汰也。”有内府藏本。《曝书亭集》有收录。
二十六卷。清朱彝尊(约1629-1709)撰。生平详见《经义考》(辞目)此集收康熙十六年(1677)以前的大部分诗文,其中诗十四卷,文十二卷。据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撰著者称:“此集乃其未遇时所刻。中有《曝书亭休》所未录者。皆悔其少作,自为删汰也。”有内府藏本。《曝书亭集》有收录。
八卷。明林兆珂(详见《毛诗多识编》条)撰。此书是林兆珂考证之文,分为六门。一为“泰真测徼”,内容皆以谈论天地为主;二为“珍驾提羽”,均为谈论经籍:三为“墨兵微画”,皆谈史传;四为“汉畴剽耳”,皆谈世务
二卷。清曹贞秀(1762-?)撰。贞秀字墨琴,安徽休宁人,王芑孙之妻。工诗,能书,善写梅,著有《写韵轩集》、《十三行临本》等。该集诗、文各一卷,是王芑孙刊刻。前面有芑孙作序,可知是贞秀未嫁以前所作。集
四十卷。清郑士范(详见《春秋传注约编》)撰。士范喜讲程朱之学,早年读《朱子四书章句集注》、《朱子或问》,参之《语类》、《文集》,撰《朱子约编》一书。及读明《永乐四书章句大全》,病其于朱注下双行小注繁芜
① 一卷。后魏信都芳撰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信都芳字玉琳,河间(今河北河间一带)人,少时明算术,兼有巧思,后为安丰王延明召入宾馆。二人抄集古今乐事为《乐书》,延明南奔,芳乃自撰注释。《北史·艺术》有传
一卷。本书为《隶古定尚书》的残卷,发现于敦煌石室之中。共有《周书》中之《洪范》、《旅獒》、《金縢》、《大诰》、《微子之命》五篇,中间有些残佚现象。以现存者与《史记·宋世家集解》所引孔《传》相校,二者基
不分卷,清嵇志文纂。嵇志文(?——1896)字庚楼,浙江德清县人。由监生报捐从九品,指分四川,洊保候补知县。光绪元年(1875)加捐同知衔接管拉里粮务,随后调裹塘。光绪十二年(1886)驻藏大臣文硕奏
一卷。明唐枢(1497-1574)撰。枢字惟镇,一字惟中,号子一,别号一庵。归安人(今浙江吴兴)人。嘉靖五年(1526)进士,任刑部主事。因上书为李福达事争辩,被贬为民。隆庆初复官,因为年老加秩归养。
不分卷。明王都撰。都字介清,山东陵县人。官至知县。该书所录皆守成名臣,且仅限汉唐宋三朝。各臣事迹,或举其一端,或论其大概。有疵可议者排除在外,虽非王臣而有利社稷者则酌情收进。每人皆有评语,但无卓见。崇
二十卷。宋晁说之(1059-1129)撰。晁说之,字以道,自号景迂,清丰(今河南清丰县)人。元丰五年(1082)进士。苏轼以著述科荐之。曾守成州,因岁旱尽免民税,转运使大怒,督责甚严,因此请求告老还乡
二十九卷。宋张九成(1092-1159)撰。张九成字子韶,南宋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中状元,历任佥判、著作郎、礼部侍郎等职。反对秦桧和金,又被诬与禅师宗杲交游,谤讪朝庭,一贬再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