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卷六十回。不题撰人,从书前序署印“吉衣主人”,可推知作者为袁于令。袁于令(1599-1674)一名韫玉,又名晋,字令昭,号于鹏、箨庵、白宾、凫公、吉衣主人、剑啸主人、幔亭仙史等。江苏吴县人,明末贡
十六卷。元佚名撰。记事起自南宋光宗绍熙元年(1190),迄宁宗嘉定十七年(1224)。是书根据光宗、宁宗两朝实录并采李心传史论,编述成书,叙次简明。其中部分内容可补《宋史》所未载,亦有与《宋史》纪年互
一卷。三国吴韦昭撰。韦昭(204-273)字弘嗣。晋时避司马昭讳,改称韦曜。吴郡云阳(今江苏丹阳县)人。初以丞相除西安令,归为尚书郎,迁太子中庶子。孙皓即位,封高陵亭侯,累迁中书仆射,领左国史。后因触
一卷。魏何晏(190-249)撰。晏字平叔,南阳宛(今河南南阳)人。魏著名玄学大师。官至尚书。著作有《道德论》、《无名论》、《无为论》等。魏正始中,晏与孙邕、郑冲、曹义、荀等共集《论语》诸家训注,名为
六卷。附《补遗》三卷。清代冯登府(详见前条)撰。本书以清代范家相《三家诗拾遗》为本,但对范书并非漫无抉择、完全袭用。如《汝坟》诗中“愵如调饥”一句,《三家诗拾遗》引韩诗作“朝饥”,《杖杜》诗中《其车》
八卷。明代释如惺(生卒年不详)撰。如惺,号幻为,师从天台宗真清,又从千松得禅师习禅宗,曾住天台山慈云寺,嘉兴楞严寺。《大明高僧传》简称为《明高僧传》。此书写成于明万历四十五年(1617),所题书名中的
四十二卷,首一卷。清王者辅、王畹修,吴廷华纂。王者辅,曾任宣化府知府。王畹,句曲人,宣化府知府。吴廷华,字仲林,号东壁,钱塘(今杭州)人,康熙举人。官兴化府通判。乾隆初年,郡守王者辅设局修志,稿未竣,
八卷。清冯宜瑜汇刻梁同书书。梁氏之帖,有嘉兴吴氏之《青霞馆帖》、濮院陈氏之《瓣香楼帖》、风泾张氏之《娱志居帖》,并此而为四。嘉庆二十二年(1817)刻成。其中多为梁同书晚年书,有九十一岁之作,犹然笔笔
一卷。不著编人。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(1636年、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)五月至崇德六年(1611)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,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。
二卷。《诗续集》二卷。《文集》一卷。《文续集》一卷。《诗余》一卷。清赵棻(生卒年不详)撰。赵棻,字仪姞,号子逸,又号次鸿,自称善约老人。江苏上海人,乌程汪延泽之继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分三次刊刻而成,第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