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清汪中(1744-1794)撰。生平详见《尚书考异》(辞目)。该集为刘台拱写定,其子汪喜孙刊印。补遗一卷,为汪喜孙所辑。又录黄景仁、郑虎文、孙星衍、程让堂等投赠哀挽之
见《北溪字义》。
一卷。胡吉宣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吉宣字子玽,浙江慈溪人。是书包括考释甲骨文、金文的著作十五篇:《释望》、《释簠》、《释监》、《释隹鸟》、《释申》、《释虤虤》、《释蔡》、《释叒》、《释杀》、《释之》、《释
四卷。明徐常吉(详见《事词类奇》撰。陶元良续增。其书以六经之语分类为十八门,以备习文者选用。
清同治年间刊行本。此图为吴县腹地之图。凡分二十七部,为图三百四十二幅。自明季以来,吴县之鱼麟册籍,悉已销毁,为杜绝侵占之弊,同治壬申(1872),邑令高心夔令用冯氏丈田法,以罗盘弓尺,节节实量,缩绘入
太乙近天都,连山到海隅。白云回望合,青霭入看无。分野中峰变,阴晴众壑殊。欲投人处宿,隔水问樵夫。
十卷。清梁廷楠(1796-1861)撰。廷楠字章冉,广东顺德人。官至澄海县训导。清史学家、戏曲家。精于史部,有《南汉书》、《金石称例》、《论语古解》、《粤海关志》、《海国四说》、《夷氛闻记》等。擅长戏
十四卷。宋陆佃(1042-1102)撰。陆佃,字农师,越州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任蔡州推官,召为国子监直讲。神宗时,官至尚书右丞。因欲起用元祐党人,遭谗,贬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四卷。清胡元直(1853-1893)撰。胡元直,字子正,湖南湘潭人。光绪十一年(1885)拔贡,候选教谕。死后其门人私谥为“端敏”。元直为胡锡燕之子,锡燕尝受学于番禺陈澧,督教诸子甚勤。故元直与其兄元
一卷。清代程鸿诏(生卒年不详)撰。程鸿诏字伯敷,大兴(今属北京境内)人。道光举人,官至江苏侯补知府,著有《有恒心斋文集》。此书成于道光戊甲春(1848),是作者整理往日游历笔记并重新编定抄写而成。因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