芝堂遗草
七卷。明叶朝荣(约1581年前后在世)撰。叶朝荣,字良时,福建福清人。生卒不详。隆庆元年(1567)进士,官至养利知州。叶朝荣著有《诗经存固》。是集为其子大学士向高所刊。凡七卷,诗一卷,杂文六卷。其名芝堂,因朝荣判江州时,有灵芝产于所作仕学轩前,改轩曰瑞芝堂,自为之记,是以名集。朝荣诗文均明白坦易,时有清新之作。然因大抵偶然涉笔,而非刻意欲成一家。故诗文之名不显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七卷。明叶朝荣(约1581年前后在世)撰。叶朝荣,字良时,福建福清人。生卒不详。隆庆元年(1567)进士,官至养利知州。叶朝荣著有《诗经存固》。是集为其子大学士向高所刊。凡七卷,诗一卷,杂文六卷。其名芝堂,因朝荣判江州时,有灵芝产于所作仕学轩前,改轩曰瑞芝堂,自为之记,是以名集。朝荣诗文均明白坦易,时有清新之作。然因大抵偶然涉笔,而非刻意欲成一家。故诗文之名不显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一卷。清陆莘行(生卒年不详)撰。莘行字缵任,浙江钱塘人,陆圻女。该书记其父陆圻与查继佐、范骧等,涉嫌庄廷钱文字狱案,得脱罪获免,遂变更姓名,四方云游,不知所终。现存《痛史庄氏史案》附刊本、古学汇刊本、
一卷。清谭瑄(生卒年不详)撰。谭瑄,字子羽,嘉兴人。康熙乙酉年(1705)中举人,官至给事中。书中记述了宋、元、明三代的刑法,内容简略,错误较多。该书被列入《四库全书》存目当中。此外,还有《学海类编》
二十四卷。明庄起元(约1625年前后在世)撰。庄起元,字仲孺,江苏武进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。官至太仆寺少卿。此集大抵为应酬之作,下至吏牍、公移、告示,无不汇录。且编次繁复,目中
五卷。清徐锡龄撰。锡龄字厚卿,元和(今江苏吴县)人。谓《佩文韵府》虽为艺林正鹄,然为帙一万八千有奇,为文一千七百馀万言,寒士固无力购求,中材亦难卒读。遂编撰斯编,于《佩文韵府》节录条取,避熟取生,聊备
十卷。清曹庭栋(1699-1785)撰。曹庭栋,详见《易准》条。该书为主古文,而以今文附载于下。其辑注则征引广备,辑录了唐五家、宋十七家、元四家、明二十六家、清十家,旁征诸说又有十二家之说。《孝经》词
《初编》一卷。《二编》二卷,《三编》一卷,《四编》一卷,《补编》二卷,《外编》二卷。清张惠言(1761-1802)撰。张惠言,字皋文,一作皋闻,原名一鸣。阳湖(今江苏武进)人。嘉庆进士,改庶吉士,授翰
四十卷。清胡聘之撰。胡聘之,字蕲生,湖北天门人。同治七年(1868)进士,官山西巡抚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胡聘之到山西绛县,其知县以所得山西石刻拓本,手录原文并撰考证八卷以献,并请求以公家之力组
①四十卷。清张云璈、毛梦兰纂修。张云璈,钱塘(今杭州)人,曾任湘潭县知县。毛梦兰,甘泉人,曾任湘潭县知县。《湘潭县志》嘉庆二十三年(1818)刻本,共四十卷。分为二十二门。卷一,图考、星野。卷二,疆域
九卷。清李榕(?-1889)撰。李榕,原名甲先,字申甫,四川剑州(今剑阁县)人。咸丰二年(1852)进士。入词林、散馆改礼部主事。官至湖南布政使。是集凡九卷,分为四类。计文集一卷、诗集二卷、书札四卷、
一卷。佚名撰。敦煌卷子本,原藏敦煌千佛洞,现在巴黎国立图书馆,编目为敦煌《将来目录》第3349号。该卷算经于1899年5月25日为在洞道士王园箓(?一1931)因洞壁破坏从中发见。1907-1908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