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四卷,首二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,为齐苏勒、范时绎、稽曾筠、蒋炳、常禄等。皆雍正、乾隆间之大臣也。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,皆出诸人之手,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。《南河成案》清刻本。此
二卷。南宋吴如愚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吴如愚字子发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少以父荫补承信郎,监福州连江商税,再调常熟,解职返归故里。嘉熙二年(1238),经丞相乔行简奏荐,改授承信郎,差充秘阁校勘。他精通
四卷(民国十七年拓本)。马衡(1881-1955)编次。马衡,字叔平,浙江鄞县人,曾任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兼研究所国学门导师,北京市文物整理委员会主任等职。著有《中国金石学概要》、《凡将斋金石丛稿》等。
六十八卷。王廷相(1474-1544)撰。王廷相,字子衡,仪封(今属河南)人,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选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忤中官刘瑾等屡被贬谪。嘉靖中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后累官至左都御史
一卷。又称《后画品录》、《续画品录》。南朝陈姚最撰,其生平不详。姚最值社会动荡之际,由梁入陈。姚最对谢赫之《古画品录》所分品第不满,尤其对顾恺之被列为第三品、居陆探微之下,颇感不平,而认为顾氏绘画古今
二十四卷。清朱潮远(生卒年不详)编。朱潮远字卓月,扬州人,自称朱子之后。《四本堂座右编》是朱潮远的一部杂纂之作,此书写成于康熙三年(1664)。内容分四门,其一记述起家,其二记述治家,其三记述齐家,其
一卷。
见《拜经楼丛书》。
十卷首一卷。清于卜熊修,史本纂。于卜熊,江南金坛(今江苏金坛县)人,举人,乾隆十一年(1746)任知县。于卜熊莅任,以《海丰县志》康熙十一年(1672)、二十五年(1686)屡经修辑,又已六十年,字迹
三十二卷。明陆云龙(约1628年前后在世)编。陆云龙,字雨侯,号孤愤生。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。是编评选屠隆、徐渭、李维桢、董其昌、汤显祖、虞淳熙、黄汝亨、王思任、袁宏道、文翔凤、曹学佺、陈继儒、袁中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