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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文解字注笺

二十八卷。清徐灏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徐灏字子远,番禺(今属广东)人。学海堂诸生,同治间官庆远知府。著作尚有《说文部首考》、《象形文释》、《通介堂经说》等。是书性质略与王绍兰《说文段注订补》同,采取就注为笺的体例,因而卷帙浩繁,增段氏原书的一倍。对段说多所疏证阐发,然亦有驳正段说之处。如“瓊”下段改“赤玉”为“亦玉”,徐氏笺云:“《尔雅》:‘葍、藑茅。’郭璞云:‘华有赤者为藑。’‘瓊’与‘’并从‘夐’声,然则‘瓊’为赤玉固无可疑者。盖白玉之有赤者名为‘瓊’,最可宝贵,今犹重之,非谓红玉,亦非谓玉之瑕也。”诸如此类,议论和平,见解亦多精确,可谓读段书之辅。他还认为段氏合韵之说不可为训,段氏释转注为互训完全错误,而多采戴侗《六书故》之说,与段氏过信黄公绍《韵会》相似,有些学术偏见。姚孝遂说:“徐灏的《说文解字注笺》,在形式上是段书的附庸,而实际上则是具有独到见解的一部著作。他对文字的观察与分析,是细致而深入的,有不少精辟的论断。”(《许慎与《说文解字》五十七页)其书始刻于桂林,光绪二十年(1894)再刻于北京,民国三年(1114)又有补刊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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