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唐李约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约,字存博,号萧斋。唐肃宗、代宗朝重臣李勉之子,官至兵部员外郎,善书画,通音乐,当时颇享盛名。撰有《道德真经新注》四卷。《道德真经新注》,又称《道德经新注》。唐人研究《
一卷。无撰人姓氏,清顾震福辑。《东宫切韵》为唐时日本人士所撰,《日本现在书目》不载,其书亡佚已久。《倭名类聚钞》所引凡五条:“囚”下云:“囚系禁罪人也,人固在狱也。”“根”下云:“根株草木本也。”“葩
四卷。清纪玘文撰。纪玘文,生卒年不详,字蕴山,号德晖,直隶文安人,湖南盐法长宝道纪淑曾之长女,静海拔贡李煌之妻。此书最初刊印在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湖南长宁观察官署。重刻于嘉庆十九年(1814),版
六卷。清代陈乔枞撰。据本书自序称,“先大夫出所撰三家诗,遗命足其业”,说明陈寿祺只采集三家遗说,但未作进一步考订。陈乔枞继承父业,编成本书。书中首先列出鲁诗叙录,引用陆玑《诗草木疏》;“孔子删诗授卜商
一卷。清吴大廷撰。吴大廷字桐云,湖南沅陵人。咸丰五年举人,官至台湾道。吴大廷认为,孝经古文、今文只是在文字的增减、章句的分合上所传略有不同,而大义原本一样。于是依照吴隆元孝经之本的体例,对所集唐玄宗、
七卷。附录一卷。清毛奇龄(1623-1713)撰。奇龄字大可,一字齐于,号西河,浙江萧山人。清学者,著有《分经集文集》、《经集》五十种。是书系奇龄嗣子与门生就其所著《经集》及有关《四书》的讲录汇集而成
十卷。清何其杰撰,何其杰字俊卿,山阳人,同治甲子(1864)举人,官至内阁中书。据此书凡例:“纯以他经解此经。或籍证子史诸集,皆与易义词异而义同者,或时有采辑解易各家注释,则列入夹注中。”故凡经史子集
见《白孔六帖》。
二卷。《词稿》一卷。《骈体文稿》一卷。清吴茞(?-1862)撰。吴茞,字佩纕,又字纫之,江苏吴县(今苏州)人。汪凤九之妻,汪钟霖继母。清代文学家。此书有光绪元年(1875)刊本,书前有冯桂芬,许赓扬汪
八卷。明朱孟震(约1582年前后在世)撰。朱孟震,字秉器。新淦(江西新干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隆庆二年(1568)进士,除南刑部主事,出知重庆府,累官陕西、山西副使,四川按察使,贵州布政使、顺天府尹。著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