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鉴释例
一卷。北宋司马光(详见《资治通鉴》)撰。该书为司马光修《通鉴》时所定凡例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),光遗稿已散乱,仅存的一部分,脱略亦十分严重,于是光曾孙司马伋将其掇取分类,为三十六例,付之于梓。原文缺者,伋亦从之缺。书后附有与范祖禹论修书帖二通,又有伋之跋。伋编此书时,尚有浙东提举常平茶监司版本。伋之本三十六例,而今本只分十二类,盖将细目合并计之也。其书成于南渡后,恐有增损,已非光书原旨。有明陈仁锡刊本,《校刊资治通鉴全书》本,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一卷。北宋司马光(详见《资治通鉴》)撰。该书为司马光修《通鉴》时所定凡例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),光遗稿已散乱,仅存的一部分,脱略亦十分严重,于是光曾孙司马伋将其掇取分类,为三十六例,付之于梓。原文缺者,伋亦从之缺。书后附有与范祖禹论修书帖二通,又有伋之跋。伋编此书时,尚有浙东提举常平茶监司版本。伋之本三十六例,而今本只分十二类,盖将细目合并计之也。其书成于南渡后,恐有增损,已非光书原旨。有明陈仁锡刊本,《校刊资治通鉴全书》本,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一百三十八种,二千八百九十一卷。清高宗敕辑。清乾隆三十八年(1773),清高宗弘历敕编此书,命金简(详见《武英殿聚珍版程式》)掌其事。武英殿为清宫殿名,凡官修各书均在此校刊装潢,“聚珍”二字则为高宗赐
五卷。清周炳中撰。炳中有《四书典故辩正》二十卷。续编首有史炳序,对先儒异义前编未详者,又复详为考辨,以成此书。大旨在订正义疏的是非同异,与《四书典故辩正》的体例相同。如师尹一条,据张大亨说,正毛郑之误
十八卷。明陈霆(详见《唐余纪传》条)撰。此书刻于嘉靖十八年(1539),前有德清县知县李檗序。李序中称“水南先生既谢尘鞅,结庐两山之间,居左右图书,放情山水,锐意述作,于世俗外交泊然淡然也。李子公暇得
一卷。清邵懿辰(1810-1861)撰。懿辰字位西,仁和(今杭州)人,官至军机章京。懿辰曾得明季清初进士履历,起自万历二十六年(1598年),止于康熙二十一年(1682年),凡二十八科,皆为之跋尾,考
①四卷,清马仲骏纂修。马仲骏,字澹庵,河南宜阳人,举人,官江夏知县。江夏县志,明万历以前无可考。万历十九年(1591)知县颜文选延邑人郭正域始修,其志不传。清康熙十二年(1673),命直省各修通志,省
二卷。清陈寿祺辑。此谱以庄起俦谱为主,而采洪思,郑亦邹所编黄道周年谱补校。三谱异同,亦附注于每条之下。此谱有道光八年(1828年)刊《黄忠端公全集》本。
一卷。清陈寿熊撰。惠栋曾著《易汉学》,论述汉儒说易源流,但作者认为惠氏著作于汉学源流方面虽略具规模,但考证实疏。于是作此书以补正之。比如惠氏认为朱子解释《周易参同契》中的“二用”即用九用六是错误的,而
十五卷。明黄正宪撰。正宪字懋容,号广寓居士,浙江嘉兴人。其兄黄洪宪,两人都喜欢谈《易》。洪宪有《周易集说》三卷,今未见传本。正宪此书用王弼之本,所注专主于义理。为说以程颐《易传》、朱熹《本义》为宗,用
清陶成(约1723年前在世)撰。陶成字企大。南城(今江西省南城县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康熙四十八年(1709)进士。官翰林院检讨。本集是陶成子其愫所编,无卷数,皆为所作杂文。其文颇纯正有轨度,其中《象纬
一百卷。唐代释慧琳(737-820)撰。慧琳,俗姓裴,疏勒国人,幼习儒学,出家后住京师西明寺,师事不空三藏,对印度的声明、中国的训诂,都有深入的研究。在以往各家音义基础上,他更根据《韵英》、《考声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