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程朱格物法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见《黄帝阴符经注》。
二十四卷。秦嘉谟撰。秦嘉谟,清乾嘉时期学者,辑补《世本》十卷。《月令粹编》二十四卷,不见著于《四库全书总目》、《中国丛书综录》。《贩书偶记》时令类著录为“月令粹编二十四卷、图书一卷,江都秦嘉谟撰,嘉庆
三百五十卷,附补遗十卷。清吴坤修等修,何绍基、杨沂孙等纂。吴坤修(1816-1872),字竹庄,江西新建人。监生,从戎积功,官至安徽布政使。好读书,喜为诗,刻有《半庙园丛书》三十种,著有《三耻斋诗集》
二卷。清冉觐祖(生卒年不详)撰。冉觐祖,详见《易经详说》条。该书遵用今文《孝经》,全载唐玄宗的注,节录邢昺疏,兼采元董鼎、明瞿罕、陈士贤诸家之说。书末附朱熹《孝经刊误》。而大旨在于辩定吕维祺所著《孝经
不分卷。清方观承撰。方观承,安徽桐城县人。由监生补内阁中书,历官浙江巡抚、直隶总督。是书第一册为奏议、凡例、条规、顺天府所属州县义仓图,第二册为保定、正定二府,第三册为河间天津二府,第四册为顺德、广平
二卷。清徐端撰。徐端,字肇之,德清人。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。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。明习河事,授吏程功,因著此书。光绪十四年(1888)刻印。其所论大旨为,需重防患于未然。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,但能守
十卷。明万道光(约1570年前后在世)撰。万道光,字日章,江西临川人。生卒年不详。著有《文翠馆集》。是集凡十卷。道光之学以金溪为宗,其说经诸篇,皆疏于考证。如或谓“纲目不出朱子手”,道光则以为无可考,
十二卷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奉敕撰。乾隆二十九(1764)年,宗人府内阁奉命考核宗室王公功绩,次年六月,撰成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六卷,列入正传引人,附传21人。本书即在此基础上修改充实而成,为表三卷,
① 七十卷。宋晁补之(1053-1110)撰。晁补之,字无咎,号归来子,济州巨野(今山东巨野县)人。元丰二年(1079)进士,试开封及礼部别院,皆第一。为太学正,除秘书省正字,迁校书郎、著作佐郎。章淳
十四卷。宋朱熹(详见《周易本义》条)撰。本书主要记载宋理学家周敦颐、程颐、程颢及其门下弟子的言行。身列程门而言行无所表见者,亦录其姓名字号。撰者旨在以前贤矜式后人。书成于乾道九年(1173)。自此,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