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治十八年诸王百官誓师录
是书记录了顺治十八年(1061)正月十四日诸王贝勒以下满汉文武百官的誓词。书中此事原委的叙述和所录誓词,均以满汉二种文字缮写,并装潢成卷,藏之册府,是关于此事的原始记录。其中所载与《东华录》有不合之处,乃《东华录》是作了修改润色之故,因此是书不但有其版本价值,内容也可与《东华录》等书参照使用。
是书记录了顺治十八年(1061)正月十四日诸王贝勒以下满汉文武百官的誓词。书中此事原委的叙述和所录誓词,均以满汉二种文字缮写,并装潢成卷,藏之册府,是关于此事的原始记录。其中所载与《东华录》有不合之处,乃《东华录》是作了修改润色之故,因此是书不但有其版本价值,内容也可与《东华录》等书参照使用。
一卷。清梅芬撰。梅芬,字素娟,吴江(今江苏苏州市南部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嫁陈家修。梅芬好读书,能诗文。是集由梅芬之子嵩生所编校。卷首有序四篇,诗百余首。有乾隆庚午(1750年)刻本。皆醇书屋藏版。
十二卷。清王士祯(1634-1711)撰。士祯字子真,一字贻上,号阮亭,又号渔洋山人。新城(今山东桓台)人。生平详见《唐诗三昧集》辞目是书原为清代王士祯编辑的十二卷秘本,“未及成书,不精不详”;后由郑
十卷。清毛谟撰。毛谟生平著述,见“说文检字”。是编专为初学检韵而撰,取《佩文韵府》字,依《康熙字典》部分,以笔画多寡为序,析为十卷。凡一字一韵者,注某字某韵,不注音义;一字二韵或数韵而义同者,仅别其音
见《古今奇闻类记》
一卷。见“方言别录”。
四卷。明过庭训撰。庭训字成山,平湖(今属浙江)人。生卒不详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)进士。官至福建按察使。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儒者事迹,上起汉董仲舒、下至明罗洪先,共三十六人。各人略录其言行,然大抵抄录他
无卷数。明王守仁(1472-1529)撰。王守仁字伯安,谥文成。因曾筑室于绍兴会稽山阳明洞侧,被学者称为阳明先生。余姚(今属浙江)人,明弘治进士,官至刑部主事。学识渊博,开始研习词章,继而转承朱熹学说
四卷。清于鬯(生卒年不详)撰。于鬯字香草,南汇(今属上海市)人。于氏于经子皆有论述,统名所著书曰《香草校书》、《香草续校书》。是书系《香草校书》之末四卷。依《说文》部次随文附说,广为征引清代注释《说文
六卷。沈该撰。沈该字守约,一作元约,南宋湖州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绍兴中,官至左仆射、兼修国史,故宋人称此书为《沈丞相易传》。是书释六爻,兼论卦变。不主程氏之义理,也不本邵氏之象数,而独考究遗经,谈三
十六卷。清王景贤撰。景贤字子希,闽县(今福建福州)人。此书是述注《朱子集注》。程伊川曾称,十七八岁时读《论语》已通晓文义,读之愈久,愈觉意味深长。朱子也谦称《集注》“如秤上称来不高不低”。景贤即本此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