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霞楼轶稿
二卷。清左白玉(1820-1856)撰。左白玉,字小莲,江苏阳湖(今常州)人,虞山大令言良玺之妻。清代画家,诗人。多才多艺。此书前有同治五年(1866)上谕全、邵亨豫所写奏言,有秦树声、孙葆田,谢、阮忠枢、任道熔所写序言。诗稿一卷,诗余一卷。书末有言家驹所写跋语。有光绪三十四(1908)《言氏家集》排印本。
二卷。清左白玉(1820-1856)撰。左白玉,字小莲,江苏阳湖(今常州)人,虞山大令言良玺之妻。清代画家,诗人。多才多艺。此书前有同治五年(1866)上谕全、邵亨豫所写奏言,有秦树声、孙葆田,谢、阮忠枢、任道熔所写序言。诗稿一卷,诗余一卷。书末有言家驹所写跋语。有光绪三十四(1908)《言氏家集》排印本。
一卷。撰人不详。此书主要推原事物之始,杂引经史以论述其事。书中所述事物起源,多数可以参考,但也间有失误之处。如以太师始于吕望,考以《尚书》,商末箕子已先任过太师,非为周朝开始;又如开府仪同三司谓始于汉
一卷。明袁宏道(1568-1610)撰。袁宏道,字中郎,号石公,湖广公安(今属湖北)人。万历进士,历任吴县知县、国子助教、礼部主事、吏部郎中等职。与其兄宗道、弟中道并称“三袁”,同为“公安派”创始人。
十卷。清汪志伊撰。汪志伊,安徽桐城人。乾隆举人,官至福建、江苏巡按、工部尚书、湖广闽浙总督。是书为作者任江苏巡抚时,乾隆九年(1744)、十年吴中州县受灾预筹而著。是书卷首为纲目,有《周礼》“十二荒政
见《玄真子》附。
四卷。未著刻者姓名。该帖皆为苏东坡书迹。其中第一卷收《秋柳吟》;第二卷收《天际乌云帖》、《次韵王晋卿送梅花诗》、《屏事斋居简》、《渔父破子》;第三卷收《武昌西山赠邓圣求诗》;第四卷收《祭黄几道文》、《
二卷。《别稿》一卷。明黄正色(1522?-1570?)撰。正色,字士尚,号斗南。江苏无锡人。嘉靖七年(1528)举人。历官至南台御史,以护兴献太后葬承天。因论尚书温仁和、驸马崔元、中官鲍忠等不法,违逆
十二卷。明末清初缙云人郑赓唐撰。郑赓唐为明末天启七年(1627)举人,官至福建按察使佥事。该书序中称“丁亥”,盖成于清顺治四年(1647)。该书经传体例全用注疏本,每卦之末附短论一篇,多是经生之常义,
十二卷。明康麟编。康麟字文瑞,广东顺德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天顺中官福建按察司佥事。是书以平声三十韵为纲,以诸诗按韵分隶。盖因宋人十二先生诗宗之体,稍加变通。所列始音、正音、遗响亦沿杨士宏唐书音之例,无所新
九卷,清谢畬修,胡绳祖纂。谢畬,广东英德人,官大冶知县。胡绳祖,字畏思,本县人,举人,官江南潜山知县。县志始于明永乐十五年(1417),县令张泉创修,宣德初年县令梁嵩续修,万历十二年(1584)县令吴
二卷。元郭豫亨撰。豫亨自号梅岩野人。生卒年及里籍不详。其书名取宋晏殊词“唱得红梅字字香”句。南宋时江湖诗人无不借梅以自重。别号、斋馆之名多带梅字,以梅附于雅人。豫亨生活在元至大中,离南宋未远,因而染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