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铁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、鼓铸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、鼓铸。
官名。西藏设有此官,掌管仓储出纳,为商上办事之官,官秩四品。“仓储巴”为藏语译者,也译作“商卓特巴”。见《清会典·商上》。
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主以郎官,其佐贰皆御史。”清朝称州同、州判、县丞等为佐贰之官。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中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,六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(1216),备咨询,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。
① 官名。又称“甸人”。(1)周朝置。掌藉田。《南宫柳鼎铭》:“司义夷场、甸事。”(2)春秋置。掌供薪蒸的小吏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。”②诸侯国家的名称。又作“田”。
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有令、有丞掌乘舆路车、小马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司礼监置,无定员。地位低于掌印、秉笔太监。参与批红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属司礼监,见该条。
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佐后宫源典治职管理宫中事务,员一人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