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以吏、户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隶承敕监,称承敕监给事中。十二年改隶通政司,后不隶通政司,于午门外东、西两直房办公,无专署。
官名。① 隋朝左、右监门府各置三十员正七品。唐朝左右监门卫置六百八十员。掌禁卫宫门。② 隋朝太子左、右监门率各置十员,从七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监门直事,置六十员。唐朝复名监门直长,置七十八员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兼隶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的《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》规定,掌下列事务:一、关于工厂卫生的建议事项;二.筹划劳工卫生状况的调查及改善事项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于怀州(今河南沁阳),辖怀州、孟津、孟州及城北四埽,并兼沁水事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有埽兵约二千人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二年(796)置,以宦官为之,禁军最高统兵官之一,权倾天下,皇帝废立,多出其可否。
学官名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记平帝元始三年(公元3年),王莽立学校于县、道、乡、聚。县、道、邑、侯国称为“校”,置经师各一人;乡称为庠,聚称为序,置孝经师各一人。东汉沿用此制,县学官多称校官,《隶释》一六
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鲂传》:“鲂既目见靖事,且观东主一所非薄……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,图欲北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