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八作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隶上都留守司。品秩、职掌同大都左右八作司。置达鲁花赤、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隶上都留守司。品秩、职掌同大都左右八作司。置达鲁花赤、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金世宗时于上京、淑温特二地置,属大宗正府,秩正七品,管理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。《金史·宗亨传》记其为“淑温特宗室将军”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改称司属。参见“司属令丞”。
明代俸禄制度,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,间以钱钞,惟九品杂职全支米。其后钞价日贱,又折米为布;布价又跌,官俸因此日薄。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,一为本色,一为折色。本色包括三项:即月米、折绢米、折银
吏名。南宋置,隶临安府开拆司,主管开拆司事,其下有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
官名。法曹长官。西晋末丞相府置。东晋、南朝宋公府、将军府沿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北宋仅置于开封府,正七品下,掌检定法律,审议、判决案件等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后无闻。又为“法曹行参军”、“法曹参军事”省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河南府左、右司马置,员二人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
宋朝军吏名。神宗时置,选武艺精强者为之,位在教头之上。军吏名。宋元丰二年(公元1079年)神宗令“殿前、步军司见在营兵各置都教头,指教弩手五指挥,弓手十指挥,枪刀标排手五指挥,各选一人武艺高强者奏差。
见“仓科”。
官吏被贬降级。《晋书·应詹传》: 应詹上疏云“今宜峻左降旧制,可二千石免官,三年乃得叙用;长史六年,户口折半,道里倍之。”唐朝官员因罪被贬至边远地方任职,经一定年限或遇赦,可改迁近处任职。因其常有可能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赋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参见“太子宫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