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,教科书之审定,经费、房舍、图书、器械之管理,学生之招收、考试、毕业、出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简称荆湖行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年(1273)四月,掌镇守襄阳诸军。十一年三月,改为荆湖行省。八月,又改为河南行省。
见“京堂”。
官名。同“小宗人”。周朝置。大宗副贰,掌宗庙祭祀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少祝导王,亚祝迎王,降阶即假于大宗、少宗、少秘于社,各牡羊一牡豕三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官九品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掌稽商上事务。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日商上。前藏设三人,为四品官。隶于噶伦。遇有缺出,以叶尔仓巴、协尔帮、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。官名。西藏地方在清朝时设有此官,与商卓特巴共
宋朝干办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勾当公事”。
宋制,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。元制,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以皇帝的“制”任命之。
即“西官”。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,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。(2) 州。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,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。(3) 府。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。参见“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