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。民国初年,各省除设县议事会之外并设有县参事会,为办理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,但可以代替县议事会议决各种事项,在一定条件下兼具立法机关的性质。其议决的主要事项为:一、县议事会议决事件的
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太府寺,员额一人,掌文牒之事。元丰改制后废。
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官,以授从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八阶,秩从四品。
东汉诸侯名,位在侍祠侯下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:“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或奉坟墓也为猥诸侯。”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官名,为秋官司寇之属,有上士二人、下士二人,掌飨宴宾客牢礼等级之事。②隋朝鸿胪寺典客署官,置十员,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典客署为典藩署后不置。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复置,十五员
官名。金朝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,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,秩从五品上,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。
官名。见“参议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浙江清使司”。
文书名。唐朝宰相处理中央官署事务之公文。宋太祖时赵普在中书,其堂帖势力重于敕命,遂令削去,中书仅以堂札子行遣小事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左、右两翼额设之职官,由本翼四旗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