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支缘
县纲纪吏名。秦置,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。见“县功曹”。
县纲纪吏名。秦置,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。见“县功曹”。
宰相、三公等最高级官员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臣闻台辅之位,实和阳阳,璇机不平,寇贼奸轨,则责在太尉。”指三公宰相之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散骑侍郎孟康荐林曰:“牧守州郡,所在而治,及为外
官名。职主水利。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,永平二年(公元509年)因高肇之奏而省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魏末又复置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
官署名。即“广西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秦、西汉少府有尚书署,掌收发诏命章奏。东汉称尚书台,亦号中台、内台,仍设宫禁中,职权更加扩大,名义上仍隶少府,实际上直属皇帝,既是参与决策的宫廷出令机构,又是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,兼具中朝、外朝
官名。明置,为御药房长官,掌御用药品,及医官,与太医院官相表里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掌东宫饮膳,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家令司。三十一年,改掌膳署,隶内宰司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,复为典膳署,隶家令司。置令、丞各二员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,不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,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都官郎中、大行台吏部郎中等。在北魏末及东、西魏时,权力很大,加之当时授官较滥,常可加或兼其他较高官职,如杜弼任此职时加镇南将军
助理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步骘传》:“夫贤人君子,所以兴隆大化,佐理时务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