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主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
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,均称举主。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。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,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,则举主连坐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
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,均称举主。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。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,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,则举主连坐。
官名。又称“阍”或“阍人”。春秋置。典守城门。 多以受刖刑者充任。 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“(鬻拳)遂自刖也、楚人以为大阍,谓之大伯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为守城门之官。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记鬻拳自刖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掌管少数民族事务。索泮以中垒将军,西郡、武威太守兼此,总管该地区军政事务。见《晋书·苻登载记》。
官名,西汉武帝置,掌轮台渠犂等地的屯田事务,宣帝改置西域都护后,此官之名不再见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上》:“自敦煌西至盐泽,往起亭,而轮台、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,置使者校尉领护,以给使外国者。”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见“小刑部下大夫”。
官名,汉置,职如县尉,大道二人,小道一人,掌道兵,主治安、禁盗贼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万户以上置令,不满万户置长、皆有丞、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
官名。北齐置司染署,属太府寺,掌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丞为正副主官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沿置,炀帝间改称织染署,改隶少府监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
官名。三国蜀置,诸葛亮收伏姜维后,辟其为仓曹掾,加此职,封当阳亭侯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,大通三年(529) 罢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姜维曾任此将军,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