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武官统称。春秋时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均设尉,主发众使民。战国时,赵国设中尉,掌京师警卫。各国又设国尉、都尉等,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。县、郡所设掌一县或一郡之兵政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中央设太尉等,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,设大使一人,掌竹木抽分征纳诸事。
官名。见“宝章阁”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 同“新造”。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造尹”官职名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为将军名号,与武臣、爪牙、龙骑将军取代旧置前、后、左、右将军,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第十八班。陈沿置,为二十五号将军之一,四品,秩中二千石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从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中书省、行中书省、六部均置。正八品,掌各衙门钱谷出纳、营缮料理等事。设于路总管府衙者,兼理案牍、刑狱。多由吏员升任。明朝于各照磨所置,品秩随所属衙门高低而定,自正八品至从九品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 “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,楚人囚之,以献于秦。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,子大叔为令正,以为请。”杜预注: “主作辞令之正。”官名。主作辞令
政区名。西周和春秋时期设置,王畿内与国相对的地区,指郊外的遂和都鄙等。
官名。① 殷朝始置。《殷契粹编》第五一九片:“丙午贞,酒人册祝。”② 《周礼》官名。一说周朝置宦官之一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酒人,奄十人,女酒三十人。奚三百人”,“掌为五齐三酒,祭祀则供奉之,以役世妇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