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都市政公所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》的规定,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,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(其正式衔称是“督办京都市政事宜”),副职有坐办一人。公所内部分设四处:第一处掌办总务,第二处掌办交通、卫生、市产、市营业,第三处掌办修建,第四处掌办工程。各处设处长、副处一长各一人,事务员至多四十人,技师若干人。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、传染病医院、工商业改进会,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、材料厂等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》的规定,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,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(其正式衔称是“督办京都市政事宜”),副职有坐办一人。公所内部分设四处:第一处掌办总务,第二处掌办交通、卫生、市产、市营业,第三处掌办修建,第四处掌办工程。各处设处长、副处一长各一人,事务员至多四十人,技师若干人。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、传染病医院、工商业改进会,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、材料厂等。
官名。西汉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均置,员各一人,为铁官长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为铁官令或铁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掌铸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参看“铁官”、“铁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即司农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少卿。
官名。元至正二十四年 (1364) 正月,朱元璋于应天自立为吴王,始置。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。初位次于右相国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以左为上,遂改原左相国为右相国。明洪武元年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,掌宫室营建事务。《魏书·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》:“孝静时,邺宫创制,以(元)轨为营构使。”
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为云垒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云垒长之佐官,助云垒长掌高垒。参看“云垒”、“云垒长”条。
1、指博士。扬雄《博士箴》:“儒臣司典。”2、泛指以经学出身的大臣。元刘因《张燕公读书堂诗》:“济济唐开元,儒臣相伯仲。”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五员,正四品,位同美人; 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承闺五人以代美人,秩正四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官名。西周中期以后置。内史类史官,掌册命宣读王命。参见“作册”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盉》说:“王在周,令作册内史易免。”(《三代》一四·一二·一)其职掌见“内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