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
即“三老”与“五更”的合称,分见“三老”、“五更”。官名,汉置。三老本为乡官,掌教化。乡三老之优者举为县三老,还有国三老。五更指年老而知三德五事者。以大夫为五更。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养三老于辟雍。”注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委任官员称札委。
官名。见“军司马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太子供帐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置令、丞各二员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员,太常寺太医署置二员,流外三品,掌咒禁驱邪。流外官名。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,太常寺太医署置二人,掌以咒禁祓除邪魅为厉,病者须斋戒以接受祓除,是一种巫术。
下级妄行号令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内宠之妾,肆夺于市; 外宠之臣,僭令于鄙”。
官名。即翰林学士承旨。官名。宋代翰林学士院,置翰林学士承旨,为该院长官,掌制诏令撰述。见《宋史·翰林学士院》。明初置学士承旨,正三品,为翰林院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·吴元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