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主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悦为僧主,住正觉寺。(2)州置,南齐中兴元年(公元501年)敕慧球为“荆土僧主”,“训勗之功有誉当世。”见《高僧传》卷八。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悦为僧主,住正觉寺。(2)州置,南齐中兴元年(公元501年)敕慧球为“荆土僧主”,“训勗之功有誉当世。”见《高僧传》卷八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。
辽官名。南面官,秘书监官员,在丞下,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曹,设左司录事、右司录事各一人,分领六曹之事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观察使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金朝教坊置,为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教坊阶官名。金置,秩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辽朝置,所掌不详。重熙中,耶律乙辛为文班吏、掌太保印。
七曹即七兵,又称七曹郎。参看“七兵”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掌祆教之官,视从七品。
文书名。清朝题本之抄录本。清制,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,需另缮录一份存内阁备查。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,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。初贮皇史宬,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