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僧官

僧官

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。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,是为立僧官之始。南朝宋亦置僧正,梁置大僧正。唐、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,掌众僧事。辽朝上京、燕京设僧录。金朝路设僧录、僧正,州郡设都纲,县设维那。元朝路设僧录司,州设僧正司,县设都纲司,僧官分别为僧录、僧正、都纲。路以上有总统所或总摄司,有总统、总摄等职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废僧官。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,以僧为总管。顺帝元统二年(1334)复罢。明朝于中央设僧录司,为掌管僧人之最高机构,僧官设左、右善世,左、右阐教,左、右讲经,左、右觉义。地方府置僧纲司、州置僧正司,县置僧会司,僧官分别为正、副都纲、僧正、僧会,均颁度牒。清沿明制。宣统三年(1911),僧官事归民政部管辖。又,喇嘛诸官职,亦称为僧官。详见各僧官条。


管理僧人、寺庙的官吏。如僧正、僧统等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金银库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金银库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户部改度支部,设金银库,始置。一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管库务。

  • 福元营缮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,三年,改为福元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州维那

    州镇僧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沙门统的副职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说:“永平……二年冬,沙门统惠深上言,僧尼浩旷,清浊混流,……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:诸州、镇、维郡那、上坐、寺主,各令戒律自修,咸依内禁。若不解律

  • 都水官

    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左武郎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东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东上閤门副使为左武郎,秩从七品。

  • 法部监医正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
  • 女将军

    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

  • 保痊大夫

    见“保和大夫”。

  • 崇文院校书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选人考试合格者充任,以备朝廷访问差使。在任二年后取旨,或除馆职,或升擢资任,或授合入差遣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
  • 验封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验封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