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所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上士”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侍中之长官,以侍中年高仕久者任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侍中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,法驾出,多识者一人参乘,馀皆骑马在乘舆车后。本有仆射一人,中
官名。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,属侍御曹。地位较中散略高,也更亲近皇帝。多选用功臣子弟,尤其是鲜卑等胡人功臣子弟,可作为起家官。任职于其他机构,则冠以机构名,如殿内侍御中散、内秘书侍御中散等。孝文帝太
官名。北周置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,和洪自左勋曹下大夫迁任。下设折冲上士以佐其职。正五命。官名。三国魏有折冲将军,北周置折冲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祥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和洪传》:“柱国王轨之禽吴明彻
官名。州刺史佐吏。晋改功曹书佐置。南朝、北魏、北齐、隋俱置。掌诸吏及选举事,位在别驾、治中下,与主簿相亚而略低,但在诸从事上。北齐司州视八品,他州视从八品; 隋雍州视从八品,他州视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
官名。清末法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长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中官婢侍使。
南诏用以指坦绰、布燮、久赞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官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属尚书令,为四曹 (一说五曹) 尚书之一。东汉沿置,为六曹之一,秩六百石。其职掌说法不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以为主凡吏上书事; 刘昭注引蔡质《汉仪》则称,民曹尚书典缮治功作,监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