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东更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辽国亲王大臣私属军队。《辽史·兵卫志中》:“辽亲王大臣,体国如家。征伐之际,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。大者千余骑,小者数百人,著籍皇府。国有戎政,量借三五千骑,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。”
清朝负责警卫皇帝之机构。正二品衙门。长官为前锋统领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下设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,协理事务笔帖式四人,掌章奏文移。另前锋参领八人,为正三品,下属委
官名。即刺史。汉朝刺史分部,故名。详见“刺史”。官名,即刺史,也称牧。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,秩二千石。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,元寿二年复为牧。东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
官名。秦置。属詹事,为厩长副贰,协掌厩中马匹饲养。汉因之,为太子家及皇后中宫官属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汉皆置,有的属厩令之副,佐厩令养马;有的属厩长之副,佐厩长养马;也有的厩无令无长,只置厩丞,则主厩事,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吴广成《西夏书事》卷二十,有谅祚遣宋贺正使“枢铭靳允中”。枢铭为靳允中的官称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,选定后,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,等候补授实缺。参见“候补”。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相。高帝时王国置丞相,统王国众官,秩二千石,由朝廷任命。景帝中五年(前152),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,改丞相曰相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省内史,更令相治民,如郡太守。东汉相一人,秩二千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