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仪监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参见“典仪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参见“典仪”。
官名。① 十六国前秦置。苻洛以持节都督、征南大将军、益州牧领此,镇成都。掌益州及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事务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② 十六国北凉段业(397—401)置。李暠以镇西将军领此,掌凉兴(今甘
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 “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师于东门之外。”
官名。汉景帝时置,与大农令为平行的官,详见“都内令丞” 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掌处事。宣统元年(1909)撤。
官名。西汉属大司农,主均输、斡盐铁及榷酒酷等,一说为主竹箭之官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为斡官之长,掌均输、管盐铁、主榷酤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治粟内史,秦官,掌谷货……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刊定将军名号时罢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改为从八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
谋臣。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臣闻明主绝疑去谗,屏流言之迹,塞朋党之门,故尊主广地强兵之计臣得陈忠于前矣。”又如《孔丛子对魏王》:“子高谓魏王曰:臣入魏国,见君之二计臣焉,张叔谋有余,范威智不逮。”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户部,以收易昏烂之钞。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典史一人,都监二人,进行管理。仁宗即位罢。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八年(720)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,检校同、蒲、绛、河东、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,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,其间或以左卫郎将、御史中丞、殿中监等充任,至代宗大历九年(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