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寺署
官署名。北魏始置。北齐沿置,设令、丞,隶鸿胪寺。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辖僧祗部丞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魏始置。北齐沿置,设令、丞,隶鸿胪寺。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辖僧祗部丞一人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蒙古官缺。指为具有蒙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唐古特司业、助教、中书及游牧员外郎、主事定为其额缺。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、给事中,御史,各部院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堂主事、司务、国子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前、右、后将军并位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。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官名。汉朝边防官员。又称塞尉、障塞尉,为障候之副贰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边县有障塞尉,警备羌人犯塞。秩二百石。与障候同辖诸部候长。障候不在,常试守其职。属吏有尉丞、士吏、尉从史、尉史等。障候下行文书
官场用语。又称私居官。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,皆称为私居、寄居官。意指有官者,本朝廷仕宦之臣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宫廷丝织品。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