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内小臣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,由阉人充任,负责后宫事务,下设内小臣奄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①亦作“内言”。相传舜时有此官,职掌承上启下,传宣上命,受纳奏言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命汝为纳言,夙夜出入朕命,惟信。”孔安国传:“纳言,喉舌之官也。听下言纳于上,受上言宣于下,必信也。”战国亦置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四年(1641)置,为武科名目,以选任武才,应付农民起义。诏下,无有应者。
官名。唐朝天下边军皆置,以计度军资粮仗。睿宗景云元年 (710) 置河西节度、支度、营田等使,领凉、甘、肃、伊、瓜、沙、西七州,治凉州。节度不兼支度者,以支度自为一司,有遣运判官、巡官各一人; 其兼支
官署名。辽著帐郎君院所属有笔砚局、牌印局、裀褥局、灯烛局、床幔局、殿幄局、车舆局、御盏局、本班局,各设郎君,为皇帝服役。
郡散吏名。汉代置,《后汉书·周盘传》记蔡顺以至孝称,“太守韩崇召为东閤祭酒。”无具体职务,为郡府中的高级散吏。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秘书省属官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置,淳化四年(993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