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执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寝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扇伞灯烛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扇伞灯烛。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寝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扇伞灯烛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扇伞灯烛。
清朝存放机密文件之木匣。装有小锁。清制,地方督抚等官例由皇帝赏给,以便呈报重要章奏时封存之用。皇帝向其交办机密事项亦用此密封下达。
命妇的称号之一,清朝一品官员的正妻封一品夫人。《清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国朝定命妇之制,凡封赠:一品之妻为一品夫人;二品妻,夫人;三品妻,淑人;四品妻,恭人;五品妻,宜人;六品妻,安人;七品妻,孺人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人力的筹划、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需要、来源、利用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。
官名。辽朝置,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,辽太祖天显七年(932),授耶律朔古为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办理蒙藏事务的机关。初名蒙藏事务局,民国三年改称蒙藏院。直属于大总统,设总裁一人,总理院务,监督所属职员,副总裁二人辅之;下设参事、佥事、主事、司长、秘书、翻译官等。民国十七年,国民
亦称“兼衔”。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。凡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、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。又总
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。
流外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御书院,十五年出借职。参见“翰林御书院”。
即“超转”。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,亦称越转。参见“超转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