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奏事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参领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管理全国公路行政事宜。以处长一人为主官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字题本。本房与清档房的分工不是满、汉文字之分,而是办奏折与题本之分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汉军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(1) 隶属于陆军部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务局,主官有局长一人。北洋政府改称军务司,其职掌如下:一、建制和编制;二、整旅计划的准备执行;三、戒严、征发;四、军队配置;五、战时各项规则;六、军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-一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掌官阙。
少数民族首领称号。西晋时,辽东鲜卑首领慕容涉归,以勋被西晋政权拜为鲜卑单于。
“中记室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 改在京铸钱监置。掌造铜、铁、鍮石(黄铜)诸器及铙、钹、钟、磬等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