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吏
泛指平凡一般之吏。《汉书·尹赏传》:“追捕甚精,甘耆奸恶,甚于凡吏。”
泛指平凡一般之吏。《汉书·尹赏传》:“追捕甚精,甘耆奸恶,甚于凡吏。”
官名。西汉初年置之。汉初诏令即由御史大夫下相国,相国下诸侯王,御史中执法下郡守。或以为即御史中丞。官名,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中丞》:“初,汉御史大夫有两丞,一曰御史丞,一曰中丞。亦谓中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北部曹属官,一说为次官,与下大夫不并置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(陆叡)为北征都督,拜北部长,转尚书。”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时废。
伎术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卜博士”。
宋朝三馆别称。参见“崇文院”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武官名。南朝陈置,为前代武骑常侍的改名。参见“武骑常侍”。
参见“殿中冗从虎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佐理重要机密财政事件,审定全国通年出入款项,经理本部职员进退升转并本部经费诸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郡分职吏名。汉置,见“市掾”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