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人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铠甲制作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函人为甲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铠甲制作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函人为甲”。
官名。隋置,属刑部,掌京城城门,稽查走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·司门郎中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三阶,秩正二品。
见“如琫”。
① 官名。殷朝始置。周朝沿置,地位在里君之下。掌营造的工官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卷上第二五二五片“癸未卜,又囚百工。”《作册令方彝铭》: “明公朝至于成周,遂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,众诸尹,众里君,众百工。”
官名。隋朝诸卫、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皆置为僚属,正七品上至正九品下、视正八品至视正九品不等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名司兵参军事,十二年雍州复改兵曹从事置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皆改名司兵书佐。唐高
(1)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府州县,以防守囚系。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,大都督府十六人,中都督府、上州、京县各十四人,下都督府、中州各十二人,下州、中县各八人,中下县、下县各六人。《吐鲁番文书》说郡县典狱均由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翼王府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北殿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属北王府,每部六人,以数字编衔,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,共三十六人,其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六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副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