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勘院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
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制勘院”。事毕即行撤销。如庆历五年(公元1045年)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,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,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,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,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
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制勘院”。事毕即行撤销。如庆历五年(公元1045年)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,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,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,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,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。
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时胡部大张㔨督、 冯莫突等拥众数千, 壁于上党。”
侍从武官名。初指定员以外添授的司马督,后成为正式官称,亦有员额。南朝梁隶左、右卫将军及太子左、右卫率,流外四班。陈沿置。北魏从九品下。北齐员一百人,隶左、右卫府,从九品。多以寒门之人为之。隋初沿北齐置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随时明了国际贸易近况而资改进本国工商业,设置商务专员,分驻本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地或重要商埠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《实业部驻外商务专员章程》规定,其职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一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教务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教务事宜。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简任。掌领本厅事务。
军事编制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复置京军三大营,改原景泰(1450—1456)前三千营而置。设提督、坐营官、大号头官及监枪号头官、中军官、千总、选锋把总、把总等十营,各以副将、参将、游击将军、佐击